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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浩山乡)2标、(芙蓉墩镇)3标、(定山镇)4标

九江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1月05日

公告要点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14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14个标段) 招标人为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于 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彭泽县境内2.2 招标规模:项目批复总概算:26202.96万元;本次14个施工标段招标总金额:5773.525197万元;各标段具体招标金额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2.3 主要建设内容:本施工工程为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山塘的塘坝,溢洪道、涵管加固整治及清淤等。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2.5 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0日,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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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14个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14个标段) 招标人为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于 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泽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项目批复总概算:26202.96万元;本次14个施工标段招标总金额:5773.525197万元;各标段具体招标金额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主要建设内容:本施工工程为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山塘的塘坝,溢洪道、涵管加固整治及清淤等。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2.5 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2027年03月09日)。(具体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4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s://[链接])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企业信用平台完成信息登记,并上传全部相关电子材料,且信息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平台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或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要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 6 个月(指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本工程不接受投标单位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退休人员。如拟派的注册建造师为退休人员,须上传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9)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11)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2)投标人在开标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因弄虚作假、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受到任何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资格。

(13)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两种方式:

方式一:为银行转账,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条;

方式二:为电子保函,若选择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及基本账户信息材料。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 400-998-0000。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划分为 14 个施工标段,开标顺序按第 1 标段至第 14 标段依次进行。其中:第 1 标段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组织评审;第 2~14 标段采用本地评标方式组织评审。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开标过程中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数字化信息进行审查,机器码相同的投标人将被终止投标资格。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链接])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安排如下:

标段范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第2、3、4标段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26日止

第5、6、7标段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29日止

第1标段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第8、9、10标段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第11、12、13、14标段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2月01日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安排如下:

标段范围

开标时间

第2、3、4标段

2026年11月27日上午9:30时整

第5、6、7标段

2026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整

第1标段

2026年12月01日上午9:30时整(异地评标)

第8、9、10标段

2026年12月01日上午9:30时整

第11、12、13、14标段

2026年12月02日上午9:30时整

6.2开标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需现场答辩的企业除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其它事项有关说明

7.1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14个标段)施工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

7.1.1现场答辩会时间地点

(1)答辩截止时间:开标当日按合理低价法中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现场答辩,招标代理机构以文字形式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发出通知后的120分钟内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并签到,最终答辩签到截止时间以不见面大厅中发布的时间为准。

(2)答辩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辩室(九江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7.1.2注意事项

(1)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参会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保持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一致,参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携带:黑色水笔、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从官方网站下载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由招标人现杨核验身份。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达现场的,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2)投标人应实时密切关注招标代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目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前30名投标人产生后,现场工作人员也将拨打投标人线上签到所填的电话号码,通知该30名投标人。未按时到达现场,投标无效。

(3)如前30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参加现场答辩数量不足三家或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足三家或同时满足答辩及资审合格单位家数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查验通过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在签到表上完成签到后,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及与答辩内容有关的材料后进入开标室等候统一答辩。

(5)答辩签到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人发放答辩试卷,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开始现场答辩,答辩采用纸质闭卷形式,答辩时长30分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束答辩,答辩内容应简明扼要,卷面字体端正清晰易于辨认。

(6)答辩试题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拟定。答辩开始前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系统的在线聊天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和监督人的监督下编辑对应试卷携带至答辩室。

(7)答辩期间,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出现夹带材料、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在答辩室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将上报行政监督主管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同时取消其投标资格,答辩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8)答辩结束后,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退场,不得在开标现场过分停留。招标人将把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答辩内容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答辩材料出现空白、涉嫌违法违规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人答辩内容,其余情况一般应对答辩内容做符合制判定。存在因答辩材料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记录否决理由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9)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陈述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10)答辩相关资料整理形成文档,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7.2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中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作出处罚。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7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8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9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有)、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0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1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1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14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5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 14 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先开标标段已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进入后续开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其在后续标段所提交的有效投标报价仍纳入该标段的 B 值计算。开标顺序按第1标段至第14标段依次进行,各批次开标安排如下:

标段范围

开标时间

第2、3、4标段

2026年11月27日上午9:30时整

第5、6、7标段

2026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整

第1标段

2026年12月01日上午9:30时整(异地评标)

第8、9、10标段

2026年12月01日上午9:30时整

第11、12、13、14标段

2026年12月02日上午9:30时整

7.1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链接])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7552009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重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彭泽县龙城镇水产场殖后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390859578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19101501567

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金额(元)

保证金金额(元)

1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杨梓镇)1标

彭泽县杨梓镇

9895119.11

198000.00

2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浩山乡)2标

彭泽县浩山乡

4844269.81

97000.00

3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芙蓉墩镇)3标

彭泽县芙蓉墩镇

3584195.33

72000.00

4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定山镇)4标

彭泽县定山镇

4182544.60

84000.00

5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马当镇、棉船镇)5标

彭泽县马当镇

(含棉船镇)

3582225.75

72000.00

6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天红镇)6标

彭泽县天红镇

6336974.50

130000.00

7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黄花镇)7标

彭泽县黄花镇

4004029.86

80000.00

8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东升镇)8标

彭泽县东升镇

6269501.13

125000.00

9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黄岭乡)9标

彭泽县黄岭乡

1943485.73

39000.00

10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龙城镇)10标

彭泽县龙城镇

3388125.07

68000.00

11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浪溪镇)11标

彭泽县浪溪镇

2812724.69

56000.00

12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上十岭垦殖场)12标

彭泽县上十岭垦殖场

1898548.57

38000.00

13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太平关乡)13标

彭泽县太平关乡

3056978.02

61000.00

14

2026年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芙蓉农场、太泊湖)14标

彭泽县芙蓉农场+太泊湖

1936529.80

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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