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十五五”辽宁省港航专项规划(规划编制及重大专题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5878
项目名称:“十五五”辽宁省港航专项规划(规划编制及重大专题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工作内容
为在“十五五”期间,持续推进辽宁港航与临港产业、城市功能的深度融合,培育海洋经济新增长极,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群,为辽宁全面振兴和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提供战略性支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辽宁港口航运“十五五”发展规划。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分析辽宁港口航运发展现状及形势,提出“十五五”期间辽宁港航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开展三个方面的专题研究。主要包括:辽宁港口航运高质量发展研究,东北亚绿色船燃港口供应链发展研究,东北海陆大通道和北出战略研究。为明确辽宁港航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与路径,设计辽宁港航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形成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实施办法提供理论依据与决策支持。
二、预期研究目标
1.关于辽宁港口航运“十五五”发展规划,分析辽宁“十四五”期间港口航运发展现状及问题;提出辽宁港口航运“十五五”发展思路、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提出辽宁港口航运“十五五”发展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2.关于三个专题研究
(1)关于港口航运高质量发展研究,分析辽宁港航发展现状与瓶颈;提出辽宁港航绿色发展、智能化、协同发展的策略或路径;制定港航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
(2)关于东北亚绿色船燃港口供应链发展研究,梳理绿色船燃发展的现状趋势与挑战,分析相关技术、市场与政策的演化方向,结合辽宁港航自身条件,提出辽宁港航绿色转型的目标,提出对策思路与发展建议。
(3)关于东北海陆大通道和北出战略研究,梳理东北海陆大通道及“北出”体系的发展趋势;初步研判其空间布局与战略走向;提出推进“北出”战略的总体思路、对策建议。
三、项目成果
撰写形成1个发展规划报告《辽宁省港口航运“十五五”发展规划报告》。
撰写形成3个专项研究报告,包括:《港口航运高质量发展研究》《东北亚绿色船燃港口供应链发展研究》《东北海陆大通道和北出战略研究》。
提供“十五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相关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提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现场介质形式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备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具备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
联系方式:024-8321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024-22859316
邮箱地址:qxl@shundahui.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晓玲、林琳、辛天舒
电话:024-2285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