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华大街(仓丰路一仓盛路)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5〕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全长约1100米,为三舱综合管廊,分别是电力舱、水信舱、热力舱。建设内容包括:三舱管廊主体工程及配套电气自控、消防、排水、通风标识等附属设施。断面整体尺寸10.5mx5.2m。入廊管线包括给水中水、通信、电力、热力等市政管线,本工程设计仅包括一道DN500mm再生水管道,主管长度约1100m。其他入廊管线的管线设计不再本次设计范围内。其他内容详见可研报告。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本项目北起仓丰路,南至仓盛路。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地形图复测、管线图复测和BIM设计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否决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9 09:00:00 至 2026-01-30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1-30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建华大街(仓丰路一仓盛路)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大经街鼎嘉府邸5区5004 |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张志奕 | 联系人: 韩程 |
| 电话: 0311-80900863 | 电话: 0311-66563016 |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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