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经【绥龙高公司2025年第9 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采购内容:长城皮卡1辆3年。
2.2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509-0674
2.3采购预算:225000元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30日内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2.6服务标准:保证车辆安全达标、配置合规、手续齐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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