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Z1302832503492001 采购人名称: 迁安市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采购人地址 : 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6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 郑尚鹏 0315-521200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卓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 唐山市 迁安市钢城大街北侧阜安大路东侧金融街0001座2-8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辉 0315-6531360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1-05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发布,现对原采购文件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1、供应商须知部分增加“4.1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认真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冀财采[2025]16号)的规定,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和“4.1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认真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冀财采[2025]16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的内容。 2、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部分增加“6.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认真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原6.5序号更正为6.6,原6.6序号更正为6.7,原相关序号的内容不变。 3、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部分附表1.商务部分增加评审因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相关评审标准“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4、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部分(明标)中十、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中增加附件六《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除上述内容外,仍按照原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 #filename#更正公告(1)#_#docx#_#3f3f003d-f6ac-4b77-9772-9a7c13e7f942 更正日期: 2026-01-07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无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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