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心城区现状排水管网混接错接改造工程(一期)
答疑公告
河南恒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中心城区现状排水管网混接错接改造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1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招标公告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请问此次描述是否可以理解为将相关网站查询资料放在投标文件中,最后加盖电子公章即可?
答1:可以这么理解,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8.3”。
问题2:清单“暂列金额明细表”中“绿化破除恢复”项没有列明具体金额,后续是否补充暂列金额?(暂列金明细表中,绿化破除恢复这项内容暂定金额(元)列为空白,但备注中却有“3812*220”,是否有误?)
答2:不以“暂列金明细表”中的备注为准,根据实际工程量,走现场签证。
问题3: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主要清单)中内容为空,是否为无内容,若无内容,投标文件是否可以不提供此表格?
答3:此项无内容,投标人应将此空白表格纳入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形式合规性,避免因缺项而导致投标无效。
问题4:清单“表-23 单位工程主材表”中的主材名称及数量是否可以按计价软件正常组价提取的主材及其消耗量填报,不需和发布的主材及数量保持一致?
答4:按计价软件正常组价提取的主材及其消耗量填报,无需与发布的主材及数量保持一致。
问题5: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与招标文件发布一致,这是否只包括材料(工程设备)暂估的单价?还是合价也需要一致?且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的部分材料工程量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量不一致,是否影响?
答5:设备或材料单价的暂估,材料暂估价表中的材料工程量扣除了检查井个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未扣除检查井个数。
本次答疑公告不改变原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二、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89号
联 系 人:耿先生
电 话:0370-69787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南湖公馆6号楼1单元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993953573
监督单位: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南段11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0-3390798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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