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5]10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445100-04-01-654668,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报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资金补助、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本项目分二期实施,二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期工程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州市中心城区(主城区西岸)。
2.2 二期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泵闸(站)强排工程:新建河浦沟泵闸(Q=13m3/s)、三利溪上游暗渠出口泵闸(Q=14m3/s)、新建振潮南路泵站(Q=4.5m3/s);扩建云梯电排站(Q=6.2m3/s)、扩建古美电排站(Q=15m3/s)、更换西湖泵站水泵(Q=1800m3/h)、更换展宏路泵站水泵(Q=0.44m3/s)、振潮南路泵站水泵(Q=0.50m3/s)。(2)阻水桥梁改造工程:改造河浦沟、三利溪的阻水桥梁总计3座。(3)蓄滞工程:百亩沟上游池塘挖潜,清淤量约5409m3,堤岸硬化390m;莲云村池塘挖潜,清淤量约10590m3,堤岸硬化604m。(4)东埔村山塘加固工程:新建混凝土重力坝长85m;修建引水涵90.2m。(5)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①新建雨水管网约7.4km;②现状排水渠改造--池湖泰安园西侧 1500x300排水土沟挖深1m,长度约0.78km,两侧做浆砌石硬化。(6)排水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改造固定式截流堰5座,智能化改造补水闸门2座。
二期估算总投资约14192.13万元,其中工程费11658.25万元。
2.3 招标范围:①勘察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渠箱摸查、排口摸查及溯源、地形图测绘,深度达到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要求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补勘要求。②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场服务、概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协助规划报建、施工过程的配合等工作,深度达到2013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新规范的,以新规范为准)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证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本项目执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费用在11658.25万元以内。如果在概预算编制过程中超出限额价,中标人应无条件优化设计。
2.4本次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3532100.00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74610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2786000.00元。
2.5勘察设计总工期:45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个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为中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与设计工作同步开展。
2.6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的,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供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3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派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的,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供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由评标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新版“进粤单位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jydj.gdcic.net/)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且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 5 楼
电话:0768-239331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3楼地址:潮州市桥东东山路裕源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杨工/张工
电话:0768-2393053电话:0768-2393316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