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5年梅厂镇安全防护工程 (项目编号:WQCG2025-13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2025年梅厂镇安全防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武清区悦光年35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131 项目名称:2025年梅厂镇安全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55万元 最高限价:85.5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和岗位证书以及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社保证明);8.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须提供截图。注:1、纳税零申报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相关政策导致延期缴纳的递交相关证明。4、新成立的单位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到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悦光年35号楼2层 方式:a. 现场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报名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天津金益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银行账号:0302097109300455754),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WQCG2025-131 标书款”。 (2)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标书款汇款凭证。 (3)采用现场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后,供应商到达现场登记的时间为准。 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报名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天津金益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银行账号:0302097109300455754),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WQCG2025-131 标书款”。 (2)标书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tjjinyifu@163.com。(3)邮件主题为:WQCG2025-131 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后,我公司收到相应邮件的时间为准。 4. 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 40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有效的供应商,否则将影响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致电022-59622888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悦光年35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悦光年35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天津金益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津围公路东侧 联系方式: 022-29459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金益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悦光年35号楼2层 联系方式:022-5962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顺辉 电 话:022-59622888 天津金益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