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508035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盐田区东和路46号人福大厦4-8楼 |
起始日期 | 2025年8月26日 18:00 | 结束日期 | 2025年9月1日 14:00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圳市盐田区东和路46号 |
面积/数量 | 3245.74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0年(租赁起始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4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0.8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每2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公寓 |
履约条件 | 1、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2、按时交纳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3、承租场地内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不得经营KTV、夜总会等场所。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场地,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须确保安全生产。配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如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6、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需由承租方按实际情况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7、承租方需对大厦进行改造装修,改造总费用不低于750万元,改造范围:整栋物业(1-8楼)的外立面和屋面,1-3楼的公共区域,4-8楼的公共区域及室内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改造、屋面防水工程、拆除改造、室内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标识标牌、家具及家电采购安装等内容,效果方案和费用测算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甲方有权要求增加合理的配套设施或内容。改造装修涉及的设计、监理、造价、项目报建、外部部门沟通对接、相关检测等为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8、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并报消防审批部门批准,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9、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进行转租分租; 10、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超过2个月租金,最终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月租金以按递增率进行递增后租赁期限内最后一年的租金为标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招租保证金由意向承租方交纳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告期满前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以到账时间为准),视为放弃报名。 2、保证金处置方式: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由成交人向交易机构提供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票据后予以退还(收到资料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招租保证金,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发出成交结果公示后予以退还(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3、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4、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撤销报名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交易期间经资格确认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3)项目进入竞价环节,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4)交易期间经资格确认后不办理后续交易手续的; (5)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6)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7)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8)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9)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0)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1)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6、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咨询或反馈。 7、澄清事项:招租人或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8、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逾期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采用现场提交,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层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前台。异议咨询电话:0755-82232523,联系人:吴先生。)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其他 | 水电等费用按照与供水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综合评审 |
时间须知
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9日 00:00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日 00:00 |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日 14:00 |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日 14:30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下递交 |
应答文件递交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前台) |
评审时间 | 2025年9月1日 14:30 |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 | 电子邮件获取(由交易机构向“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方”发出)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223252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仙桐文体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盐田区东和路46号人福大厦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国资委〔2020〕132 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出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10.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因出租方原因顺延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除外),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14.部分空置,部分在租(在租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日期详见《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信息表》,在租房源原则上原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移交)。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