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第二小学等“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民生实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lacg202507-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第二小学等“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民生实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一、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第26页LED教室灯技术参数
▲9、LED 教室灯产品通过通过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0、LED教室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1、LED教室灯的机械悬挂性能、结构可靠性、安装可靠性通过至少依据《GB/T33721》、《QB/T 5533》为标准的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事实依据:1、标准适用性方面:国家现行的教室照明相关标准中,已对灯具色温、显色指数、蓝光危害及光频闪危害都有明确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已足够保障教室光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额外要求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缺乏必要性。例如 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CQC3155-201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等标准已能满足基本的照明要求,此认证并非灯具核心必备参数,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提高招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某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以上参数经市场调研查询目前国家标准以上参数设计存在疑问, LED教室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 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 并且《GB/T 36876》、《HJ 2518》、《QB/T 5533》相关标准为国家推荐标准,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检测,非国家强制性认证。国内很多同类产品制造商已具有按照 CQC16-465199-2020 认证规则并依据 GB7793-2010 得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教室优质光环境认证证书,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叠加国家标准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某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 经市场调研目前没有明确证据表明《GB/T33721》和《QB/T 5533》中包含了针对这些具体机械和安装性能的详细检测方法和判定准则。认证机构依据这两个标准进行相关认证,需说明具体是标准中的哪些条款对应了机械悬挂、结构和安装可靠性,否则存在认证内容与标准严重不匹配的笼统性问题。并且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叠加国家标准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某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以上招标参数具备指向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 2采购文件第27页LED黑板灯技术参数
▲9、LED黑板灯产品通过通过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2、LED黑板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1、LED黑板灯的机械悬挂性能、结构可靠性、安装可靠性通过至少依据《GB/T33721》和《QB/T 5533》为标准的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事实依据:1、标准适用性方面:国家现行的教室照明相关标准中,已对灯具色温、显色指数、蓝光危害及光频闪危害都有明确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已足够保障教室光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额外要求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缺乏必要性。例如 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CQC3155-201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等标准已能满足基本的照明要求,此认证并非灯具核心必备参数,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提高招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某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以上参数经市场调研查询目前国家标准以上参数设计存在疑问, LED 黑板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5533》、 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 并且《GB/T 36876》、《HJ 2518》、《QB/T5533》相关标准为国家推荐标准,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检测,非国家强制性认证。国内很多同类产品制造商已具有按照 CQC16-465199-2020 认证规则并依据GB7793-2010 得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教室优质光环境认证证书,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叠加国家标准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某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经市场调研目前没有明确证据表明《GB/T33721》和《QB/T 5533》中包含了针对这些具体机械和安装性能的详细检测方法和判定准则。认证机构依据这两个标准进行相关认证,需说明具体是标准中的哪些条款对应了机械悬挂、结构和安装可靠性,否则存在认证内容与标准严重不匹配的笼统性问题。并且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叠加国家标准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某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以上招标参数具备指向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 3:采购文件第27页备注:
依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商品、环境标志商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的商品属于政府采购《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A020619照明设备”类 “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产品。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精神,技术参数中和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认证证书须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机构下发,并处于有效期内。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以上招标参数具备指向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 4:采购文件第34页评分细则产品认证第3条
所投教室护眼灯产品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一星级”分级证书的得1分、“二星级”分级证书的得2分、“三星级”分级证书的得3分;
所投黑板护眼灯产品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一星级”分级证书的得1分、“二星级”分级证书的得2分、“三星级”分级证书的得3分;
(评分依据:以上1-2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事实依据:目前经市场调研以上两个产品认证证书是某品牌为了实现控标目的新做的两个证书,市面上无法满足三家,采购文件仅以此作为评分依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并且经咨询调研市面上一线品牌的产品都没有参与绿色建材分级认证,只有少数企业或特定地区的企业会投入资源获取该证书。将其作为评分细则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在评分中处于劣势,甚至失去参与投标优势。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提高应标门槛,完全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明显属于某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以上招标参数具备指向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1、请求参考2025年滁州市各个区县已经招标完成的招标文件,教室灯技术参数第9条建议修改为:
▲9、LED 教室灯静电放电、射频电磁场、工频磁场、 快速瞬变、注入电流、浪涌、电压暂降及短时中断试验均符合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试验结论为“合格”,依据《GB/T 18595》标准通过《教室用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认证机构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规则备案信息及证书查询“有效 ”的截图;
教室灯技术参数第10条建议修改为:
▲10、LED教室灯温度循环试验、电源开关试验(开关次数:25000次)、加速工作寿命试验、温度冲击试验、恒定湿热试验、高温操作试验、低温启动试验、高温贮存、低温贮存、振动试验、寿命试验(寿命:50000h)均符合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试验结论为“合格”,依据《GB/T 33721》及《DQT-GZ14-RZ-2023》标准通过《教室用LED灯具可靠性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认证机构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规则备案信息及证书查询“有效 ”的截图;
教室灯技术参数第11条建议修改为:
▲11、LED教室灯依据 《GB/T 26125-2011》、《GB/T 26572-2011》标准,通过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有效 ”截图;
2、黑板灯技术参数第9条建议修改为:
▲9、LED 黑板灯静电放电、射频电磁场、工频磁场、 快速瞬变、注入电流、浪涌、电压暂降及短时中断试验均符合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试验 结论为“合格”,依据《GB/T 18595》及《DQT-GZ15-RZ-2023》标准通过《教室用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认证机构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规则备案信息及证书查询“有效 ”的截图;
黑板灯技术参数第12条建议修改为:
▲12、LED黑板灯温度循环试验、电源开关试验(开关次数:25000次)、加速工作寿命试验、温度冲击试验、恒定湿热试验、高温操作试验、低温启动试验、高温贮存、低温贮存、振动试验、寿命试验(寿命:50000h)均符合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试验结论为“合格”,依据《GB/T 33721》及《DQT-GZ14-RZ-2023》标准通过《教室用LED灯具可靠性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认证机构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规则备案信息及证书查询“有效 ”的截图;
黑板灯技术参数第11条建议修改为:
▲11、LED黑板灯依据 《GB/T 26125-2011》、《GB/T 26572-2011》标准,通过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有效 ”截图;
采购文件第34页评分细则产品认证第3条建议修改为:
1、所投LED教室灯依据《GB/T 39822》标准通过《教室用LED灯具塑料材料耐老化黄变性能认证》,且:
①通过≥2000h黄变性能试验黄色指数变化值ΔYI≤1,得1分;
②通过≥4000h黄变性能试验黄色指数变化值ΔYI≤1,得2分;
③通过≥6000h黄变性能试验黄色指数变化值ΔYI≤1,得3分;
2、所投LED黑板灯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1897.1》、《GB/T 31897.201》、《GB/T 36979》、《GB/T 9468》、《GB/T 7922》标准通过《教室用LED灯具优质光谱(显指光效双高之光)认证》,且:
①通过≥1000h光通维持率≥96%,颜色漂移≤0.007,得1分;
②通过≥3000h光通维持率≥96%,颜色漂移≤0.006,得2分;
③通过≥6000h光通维持率≥96%,颜色漂移≤0.005,得3分;
4、请求删除采购文件第27页备注:(技术参数中和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认证证书须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机构下发,并处于有效期内)不合理要求,给予所有参与投标人公平公正的对待。
问题二:质疑事项 1:招标文件第26页LED教室灯技术参数
▲9、LED 教室灯产品通过通过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0、LED 教室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 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 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1、LED 教室灯的机械悬挂性能、结构可靠性、安装可靠性通过至少依据《GB/T33721》、《QB/T 5533》为标准的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事实依据:
第一:标准适用性方面:人类工效学认证是综合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对产品进行评价,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且人与人、环境与环境之间存在差异,难以用统一的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来衡量 LED 教室灯产品。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室环境和使用人群不同,该认证可能无法精准适配各种实际场景,将其作为技术参数要求严重不符。认证必要性方面:国家现行的教室照明相关标准中,已对灯具色温、显色指数、蓝光危害及光频闪危害等级等有明确要求,当这些指标达标时,在一定程度上已足够保障教室光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额外要求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缺乏必要性。例如 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标准已能满足基本的照明要求,此认证并非灯具核心必备参数,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广东尔漫)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经查阅目前现行国家标准:没有任何国家级灯具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LED 教室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 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 并且《GB/T 36876》、《HJ 2518》、《QB/T 5533》相关标准为国家推荐标准,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检测,非国家强制性认证。国内很多同类产品制造商已具有按照 CQC16-465199-2020 认证规则并依据 GB7793-2010 得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教室优质光环境认证证书,此时再要求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属于重复认证,并且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叠加国家标准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 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广东尔漫)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三: 目前没有明确证据表明《GB/T33721》和《QB/T 5533》中包含了针对这些具体机械和安装性能的详细检测方法和判定准则。认证机构依据这两个标准进行相关认证,需说明具体是标准中的哪些条款对应了机械悬挂、结构和安装可靠性,否则存在认证内容与标准严重不匹配的问题。并且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叠加国家标准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广东尔漫)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上招标参数具备指向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 2:招标文件第27页LED黑板灯技术参数
▲9、LED 黑板灯产品通过通过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 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2、LED 黑板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 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 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1、LED 黑板灯的机械悬挂性能、结构可靠性、安装可靠性通过至少依据《GB/T33721》和 《QB/T 5533》为标准的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 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 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事实依据:
第一:标准适用性方面:人类工效学认证是综合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对产品进行评价,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且人与人、环境与环境之间存在差异,难以用统一的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来衡量 LED 黑板灯产品。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室环境和使用人群不同,该认证可能无法精准适配各种实际场景,将其作为技术参数要求严重不合理。 认证必要性方面:国家现行的教室照明相关标准中,已对灯具色温、显色指数、蓝光危害及光频闪危害等级等有明确要求,当这些指标达标时,在一定程度上已能保障教室光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额外要求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缺乏必要性。例如 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标准已能满足基本的照明要求,此认证并非灯具核心必备参数,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广东尔漫)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经查阅目前现行国家标准:没有任何国家级灯具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LED 黑板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 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 并且《GB/T 36876》、《HJ 2518》、《QB/T 5533》相关标准为国家推荐标准,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检测,非国家强制性认证。国内很多同类产品制造商已具有按照 CQC16-465199-2020 认证规则并依据 GB7793-2010 得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教室优质光环境认证证书,此时再要求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属于重复认证,并且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叠加国家标准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广东尔漫)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三: 目前没有明确证据表明《GB/T33721》和《QB/T 5533》中包含了针对这些具体机械和安装性能的详细检测方法和判定准则。认证机构依据这两个标准进行相关认证,需说明具体是标准中的哪些条款对应了机械悬挂、结构和安装可靠性,否则存在认证内容与标准不匹配的问题。并且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叠加国家标准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且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明显属于(广东尔漫)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上招标参数具备指向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 3:招标文件第34页评分细则产品认证第3点
1、所投教室护眼灯产品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一星级”分级证书 的得 1 分、“二星级”分级证书的得 2 分、“三星级”分级证 书的得 3 分;
2、所投黑板护眼灯产品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一星级”分级证书 的得 1 分、“二星级”分级证书的得 2 分、“三星级”分级证 书的得 3 分;
(评分依据:以上 1-2 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 认证结果。)
事实依据:
目前并无证据表明绿色建材分级证书与教室护眼灯的核心性能直接相关,仅以此作为评分依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并且不是所有供应商的产品都会参与绿色建材分级认证,只有少数企业或特定地区的企业会投入资源获取该证书。将其作为评分细则,会使未取得证书的供应商在评分中处于劣势,甚至失去竞争优势。以上规定参数设置内容涉嫌提高应标门槛,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明显属于(广东尔漫)品牌的控标项,性质极其恶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上招标参数具备指向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1、请求教室灯技术参数9、10、11条,黑板灯技术参数9、12、11条,评分细则产品认证第3点修改为公共参数。
2、要求以上招标文件参数组织专家库里专家二次论证并出具满足以上参数三家证明材料。
问题三:质疑事项 1:来安县第二小学等“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民生实事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货物需求 第 2 条技术参数及要求
1、LED教室灯:
5、LED教室灯产品的蓝光危害性应符合《GB/Z 39942》规定的 RG0 等级(或无危险类);
▲7、LED教室灯通过依据《GB/T 26572》和《GB/T26125》为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限量要求的测试;
▲9、LED 教室灯产品通过通过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0、LED教室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1、LED教室灯的机械悬挂性能、结构可靠性、安装可靠性通过至少依据《GB/T33721》、《QB/T 5533》为标准的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2、LED黑板灯:
5、LED黑板灯产品的蓝光危害性应符合《GB/Z 39942》规定的 RG0 等级(或无危险类);
▲7、LED黑板灯通过依据《GB/T 26572》和《GB/T26125》为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限量要求的测试;
▲9、LED黑板灯产品通过通过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0、LED黑板灯通过依据以下所有且不仅限于《GB/T 36876》、《HJ 2518》、《QB/T 5533》为标准的“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11、LED黑板灯的机械悬挂性能、结构可靠性、安装可靠性通过至少依据《GB/T33721》和《QB/T 5533》为标准的认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二节 评标方法 2.3.2 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1 产品技术参数 标注“▲”参数共 8 项,每有 1项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 2 分;”将特定的执行标准作为加分项目条款有明显的歧视性特定性,并不能完全代表灯具的真实性能指标,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符合作为加分项目的重要参数没有事实依据,请列举需要符合以上参数要求的理由依据。
将特定参数非强制类执行标准或报告证书作为加分参数限制其它合格供应商参与,给予评审专家非常大的主观操作空间,严重影响了评审的公平、公正原则,有为某一厂家量身定制的嫌疑,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以此实现控标目的,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对上述条款做限定,仅属于限制性条件,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涉嫌以定制化参数实现控标目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上述对于 LED 教室灯和 LED 黑板灯能通过依据《GB/T 26572》和《GB/T 26125》为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限量要求的测试;”作为重要的技术参数评分项目是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修改或删除。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3号》文件;《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以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更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里都有明确要求更将 GB/T 26125《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调整。”
“修订后实施细则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已使用旧版细则颁发的认证证书,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结合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方式完成证书的转换。”
以旧的执行标准及证书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必须符合作为加分项目的重要参数没有事实依据,请列举需要符合以上参数要求的理由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令第 6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诉求:我方建议将以上条款修改或删除。
质疑事项 2:来安县第二小学等“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民生实事项目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二节 评标方法 2.3.2 评分细则 资信部分:3、产品认证
1、所投教室护眼灯产品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一星级”分级证书的得1分、“二星级”分级证书的得2分、“三星级”分级证书的得3分;
2、所投黑板护眼灯产品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一星级”分级证书的得1分、“二星级”分级证书的得2分、“三星级”分级证书的得3分;
事实依据:上述对于教室护眼灯和黑板护眼灯要求通过特定行业,特定标准,特定证书,作为加分参数;限制其它合格供应商参与,给予评审专家非常大的主观操作空间,严重影响了评审的公平、公正原则,有为某一厂家量身定制的嫌疑,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以此实现控标目的,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对上述条款做限定,仅属于限制性条件,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涉嫌以定制化参数实现控标目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令第 6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诉求:我方建议将以上条款修改或删除。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1.要求撤销以上质疑参数,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2.确保论证后的技术参数及相关资质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有三个及以上主流品牌完全满足。
回答:根据上述质疑所提到的问题,本项目技术参数与打分标准已重新调整,上述问题不再一一回复,详见调整后的采购文件。
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如下:原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8时00分延期至2025年08月21日08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8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来安大道与来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0-5612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来安县峰汇国际13栋A座16楼1618室
联系方式:1825504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茂生、张晓倩
电话:0550-5612995、18255041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