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2]TC[GK][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舍改造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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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筑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55号1001-2单元 | 1,988,000.00元 | 95.7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舍改造工程):
工程类(福建筑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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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装修工程 | 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舍改造工程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图纸 | 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令为开工日期,开工后 68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 项 | 郑启统 | 闽1352018201900454、闽建安B(2013)5004173、20190004539 | 1,9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俊逵 |
评审专家: | 蒋清松 、范超慧 、曾素娇 、涂晓刚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500万元,1000万元],0.55%;(1000万元,5000万元],0.35%。②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至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账号:40389001040032376;收款单位:福建同尘和建设有限公司③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④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舍改造工程:1.52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特澳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艺述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入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合泓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启四海(厦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因磋商与报价超时未响应,超时供应商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388号
联系方式:王工 0592-736186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同尘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台湾科技育成中心
联系方式:小苏 0592-7278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苏
电话:小苏 0592-7278030
福建同尘和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