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经开区创新大厦精装修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井冈山经开区创新大厦精装修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完成该项目的设计,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井冈山经开区创新大厦精装修项目设计服务
2、招标单位:吉安市井开区银庐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4、设计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位于吉安市井开区创新小镇西北侧,紧邻规划一路,建筑高度149.95米,总层数28层,总建筑面积为58,062.8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229.77㎡,地下面积为17833.08㎡,占地面积3116.9㎡。设计内容:为结合经开区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及研究,将创新大厦初步定位为区域性科创中心,室内设计功能分区初步安排是:地下一层为地下室停车场,地上一层规划为前台大厅及大楼接待中心,引入咖啡厅、茶室、超市等业态;二层规划为餐饮配套;三层打造多功能会议厅及宴会厅;四至十八层打造为商务办公场所,其中4-9层拟引入电子信息及新材料研究院办公,10-15层拟打造中小企业科创孵化基地,16-18层预留招引企业入驻办公;19-27层规划为人才及重点企业高端公寓;28层规划为健身房、瑜伽室等休闲娱乐场所。
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平面优化设计、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的配合服务等。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工期:30日历天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的一切设计方面的配合服务,确保随时提供服务。
10、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约120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彩色扫描件】;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彩色扫描件】;
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4、其它设计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并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其中: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相关专业人员各一名 (其他设计人员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各专业设计人员均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专业的注册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工程造价人员一名,需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
5、社保证明:各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及《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企业和设计人员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网上登记备案。(以上内容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做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若存在招投标相关法律、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9、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如委托人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其他设计人员中的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委托人非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其他设计人员中的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将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10、由投标企业开具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2),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8时30分
七、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不见面开标厅。
八、发布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其他说明
1、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2、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评分所需的计分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件全部上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如在开、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件的投标文件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必须拟派一名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的人员进行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 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的网上签到、宣布解密环节规定时间内的投标文件解密、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回复(如有)等操作,直至开标结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切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费用安排及版权归属问题
1、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2、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未中标单位不设方案补偿,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采用投标方案的成果。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安市井开区银庐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279158832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454号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766239926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