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85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19,700.00元 |
|
最高限价:1219700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2号-1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翟镇镇、高龙镇、顾县镇)407025407025是4070252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2号-2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大口镇、槐新街道、邙岭镇、伊洛街道、首阳山街道,岳滩镇)412621412621是4126213偃师政采磋商(2025)0082号-3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府店镇、山化镇、缑氏镇)400054400054是400054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对2025年共计16.7万亩参与玉米单产提升的秋粮作物进行“一喷多促”药肥采购,对新型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进行物化补助,确保秋粮生产安全和项目顺利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5.2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三个标段(包); 包1: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翟镇镇、高龙镇、顾县镇); 包2: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大口镇、槐新街道、邙岭镇、伊洛街道、首阳山街道,岳滩镇); 包3: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府店镇、山化镇、缑氏镇)。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包进行完整响应,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响应任意一个或多个包,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 5.3采购范围: 包1: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包含翟镇镇(15564亩)、高龙镇(25431亩)、顾县镇(15000亩),共计55995亩; 包2: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包含大口镇(30000亩)、槐新街道(3200亩)、邙岭镇(3000亩)、伊洛街道(500亩)、首阳山街道(10000亩),岳滩镇(10065亩),共计56765亩; 包3: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偃师区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行动项目,包含府店镇(5010亩)、山化镇(20000亩)、缑氏镇(30026亩),共计55036亩。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5.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有效齐全的“三证”(所投药剂产品登记证、所投药剂产品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齐全的“三证”(所投药剂产品登记证、所投药剂产品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响应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11日 至 2025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入口或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入口或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10楼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7116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