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ZC2025-G3-000834-JDZB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医用液氧及其他瓶装气体相关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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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总报价:4972540(元) | 灵川县利民制氧厂(有限合伙) | 灵川县灵川镇莫家村委廖家村民小组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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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医用液氧及其他瓶装气体相关服务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医用液氧及其他瓶装气体相关服务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医用液氧及其他瓶装气体相关服务1项,详见招标文件。 |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采购人配送医用液氧及其他瓶装气体,并提供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美艳(自行抽取),闭俊奋(自行抽取),荣燕(自行抽取),肖超玲(自行抽取),秦春明(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下浮 15 %的 60 %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低于人民币叁仟元(¥3000.00)按叁仟元(¥3000.0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85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灵川县利民制氧厂(有限合伙)):评审得分为91.402.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25年5月19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
联系方式:0773-759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桂林分公司)
联系方式:0773-3696789转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昭卉
电 话:0773-3696789转2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