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合同信息 |
| 合同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74-A |
| 合同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恭陵(太子宏墓及石刻)安防工程一体化项目 |
| 采购人(甲方):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 |
| 供应商(乙方):江苏南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
|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 |
| 采购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 |
|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
| 第五条付款方式“完成所有工程,付总工程款的40%;完工后第二年付总工程款的30%;完工后第三年付清全部工程款”,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现作修改,特订补充合同如下:乙方完成所有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数的80%;工程经甲方审计后,付至总工程款的 97%;质保期满后,付至总工程款的1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四、变更公告时间 |
| 合同变更时间:2025/12/26 |
|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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