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且持证人所在企业为投标人;③开标当天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未被锁定、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没有在建项目且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含在其他工程投标报名项目和中标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专职安全员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且持证人所在企业为投标人。
4.4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中名单类型为“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的全部信息类别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5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6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7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提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或报告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4.8 投标人为已办理肇庆市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企业(企业已自行在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办理了CA证书),并已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进行本项目投标登记。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