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中心扬州分中心仓库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编号:YZXYCG-2026044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省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中心扬州分中心仓库维修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99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江苏省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扬州分中心仓库建筑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仓库己投入使用30年,内外墙面观感较差,大面积起皮,局部有开裂破损、窗下漏水等情况,本项目对内外墙进行出新,更换高窗并玻璃贴全遮光膜,拆除及新做微型消防站、制作库房标语、排气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中心扬州分中心仓库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中心扬州分中心仓库维修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2025年度财务情况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7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14时3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2日14时3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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