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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汕尾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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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YCG20240908

项目名称: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运行维护服务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1(宗)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具备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 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提供证明材料或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查询信息,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证明材料或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自行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可根据需要线上办理金融服务项目。已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的金融机构,亦可通过该平台开展全省线上全流程合同融资业务,并向省财政厅反馈融资信息。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入驻政采智慧云平台开展金融服务的申请流程、操作指引,入驻中征平台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类融资业务的操作指引,请分别登录该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和中征平台查阅。)

6.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海丰县海城镇云峰路1号

联系方式:1350239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505-1号

联系方式:0660-6999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660-6999948

广东弘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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