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靖安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myzb121314@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1949816176673132656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靖安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本项目配送服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米面油类、水产类、蔬菜水果类、蛋类、奶制品类、调味品、干货类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限十二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者有隶属总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部门获准的备案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myzb121314@163.com
方式:本项目可接受现场递交资料或发送资料扫描件至指定邮箱(myzb121314@163.com)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靖安县税务局
地址:宜春市文艺路8号
联系方式:戴坚18379529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蓝女士 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女士
电 话: 13507959382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