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5年度标识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5年度营业部等5家标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5年度标识项目
2.2 招标编号:GMGITC-JL-250619
2.3 招标范围:室外牌匾制作、安装、调试、培训及维修。
2.4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供货期:合同期限为一年,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6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高于62.56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招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近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3.11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3.13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14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
3.15整个招投标环节,不允许更换授权人,提供近1年社保,否则按照无效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 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