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50002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卫生职业学院筹建期间校园基础维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8 09:30:00,更正为:2025-08-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8-28 09:30:00,更正为:2025-08-29 09:30:00。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第“3.1物业服务考核评分样表”
校园秩序29分绿化养护11分
二、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包含了不可竞争费和可竞争费两部分,其中不可竞争部分价格为:896900元,可竞争部分价格为:79200元 (可竞争费按服务管理费6600元/月×12月计算),合计采购预算为976100元/年。 (2)不可竞争费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等。 (3)可竞争费用即供应商的后勤服务管理费,包含除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外的其他全部费用,如管理费、税费、意外险、工会会费、工作服装费用、工具设备费用、园林养护肥料、药剂费用、配件耗材费用(不含维护供电给排水所产生的水电材料费)、人员食宿、人员交通费用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4)本项目供应商报价组成:最高限价=不可竞争费用+可竞争费用。供应商的报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896900元/年)后,可竞争费报价不得超过79200元/年,且最高限价不得超过976100元/年,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提供工作服并缴纳社会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加班费、税金等均需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因素中。本项目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处因工作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免予一切责任。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签订免责协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此报价包含公共区域大面积玻璃保洁(全年4次)。 (3)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完成不少于2次校园全区域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消防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 (5)全天候24小时对服务各区域进行安全值班巡查,并有巡查记录。工作时间内不间断对服务各区域进行保洁,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可疑人员进入院区内,维护正常安全秩序,保障工作人员、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各类设施设备,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实行24小时坐班制,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反映并处理,如遇公共安全事件要积极配合参与处理以及善后工作;如遇处理不了事件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及时报告单位业务科室。 (7)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人员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职责,如有违反,采购人可批评教育或建议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人员进行调整更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应当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要求服务人员爱护看守好责任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车辆,发现损毁立即告知采购人及车辆所属人,如属成交供应商及其驻场服务人员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照价赔偿。因处置不当,引起停水、漏水,停电、漏电,停气、漏气,造成损坏、影响工作或发生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据实作出赔偿。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损毁公共财物或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建立本项目不可竞争部分的费用列支明细报采购人审核并接受采购人监督,费用列支明细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中的内容涉及岗们配置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缴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以上报价要求、其他要求里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
三、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办法 “5.3.3.1.一般资格审查”
第“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①-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①法人企业:提供2022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1年的法人企业:提供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
③个体工商户:提供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或者承诺函。
④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或者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最高限价: 976100元;
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5.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
联系方式:15298206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际建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198号新风尚6幢5层10号
联系方式:15298209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15298209299
中际建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