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0606-04-01-664291 | |||
招标条件 | 1.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杏坛)〔2024〕2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以 顺政数招核(杏坛)〔2024〕10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6-2025-0012-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南华村、麦村村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包含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排水箱涵、河涌整治四部分内容。其中市政道路部分共包含5条新建道路,分别为齐杏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疏港纵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疏港纵二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光华区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东村大道南(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约4.534公里;公共绿地部分总面积约43588.21平方米;排水箱涵长1328.38米;河涌整治面积约13826.54平方米。除此以外,为完善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的路网及排水系统,将综合保税区路网的南华横路约280米道路,约266米箱涵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具体以招标施工图范围为准。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排水箱涵、绿化景观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
招标内容 |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排水箱涵、绿化景观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323068137.52(元) |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为牵头人,。[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个合同建安费为23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 7 月 16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8 月 7 日9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 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杏坛镇南国西路杏坛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27388013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
邮编 | 510663 | 联系地址 |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62291-8725/8722 | |
招标代理传真 | 020-87580675 | 电子邮箱 | zb87562291@163.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投诉接受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 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