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382-00082 
                      二  、  项目名称:凌源市小城子镇修杖子村冷库烘干车间建设项目(烘干车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源市小城子镇修杖子村冷库烘干车间建设项目(烘干车间)
                     供应商名称:朝阳志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深井镇深井村一组
                     中标(成交)金额:91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源市小城子镇修杖子村冷库烘干车间建设项目(烘干车间)
                     工程类
                     名称:凌源市小城子镇修杖子村冷库烘干车间建设项目(烘干车间)(B01990000其他房屋施工)
                     施工范围:凌源市小城子镇修杖子村冷库烘干车间建设项目(烘干车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工程。
                     项目经理:初丹丹
                     执业证书信息:姓名:初丹丹,性别:女,出生日期:1986年09月17日,注册编号:辽2212024202404767,聘用企业:朝阳志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有效期:2024-12-03至2027-12-0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兰、王玉芬、王世莲(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源市小城子镇修杖子村冷库烘干车间建设项目(烘干车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源市小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凌源市小城子镇小城子村 
                      联系方式:0421-6133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金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亿豪金城小区二期15#01011号 
                      联系方式:0421-697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宜彩 
                      电      话:0421-69733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凌源市小城子镇修杖子村冷库烘干车间建设项目(烘干车间)-磋商文件(1).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源市小城子镇修杖子村冷库烘干车间建设项目(烘干车间)
                     供应商名称:朝阳志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