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勐佑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变更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临沧市凤庆县勐佑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和补遗: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变更部分
1、3.4信誉要求: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变更为:“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3.5.1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任命指派,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变更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任命指派,可与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3、3.6联合体投标人要求: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变更为:“3)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任意一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8)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变更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变更部分
1、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七、主要人员简历表”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填写(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时,本表只需填一次)。变更为:“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填写(如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时,本表只需填一次)。”
2、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承诺书”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变更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
三、“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补遗部分
补遗“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
四、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因以上变更及补遗,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原2025年12月9日23时59分延长至2025年12月13日23时59分。
招 标 人:凤庆明华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聚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凤庆县水务局
日 期: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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