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凤城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方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凤城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凤城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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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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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折扣比例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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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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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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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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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蔬菜类及其他蛋类、豆类、腌制、烧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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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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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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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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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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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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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冻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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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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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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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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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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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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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鲜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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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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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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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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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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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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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可依据自身实力对本项目三个分包分别参与磋商(须分别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磋商时磋商小组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约为372.92万元。其中:
分包1:蔬菜类及其他蛋类、豆类、腌制、烧腊制品预算金额为 111.48万元;
分包2:冻货类预算金额为69.25万元;
分包3:鲜肉类预算金额为192.1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1:蔬菜类及其他蛋类、豆类、腌制、烧腊制品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分包2:冻货类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分包3:鲜肉类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 11月 18 日至2025年 11月 25 日17: 00前。
2.报名方式:
2.1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二选一):
2.1.1现场购买: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到重庆市渝北区佳居花园A区东门西希商管写字楼3F,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1.2非现场购买: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文件费缴费凭证(微信支付截图)、《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944062810@qq.com邮箱(以邮件达到时间为准)并扫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文件费收款二维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支付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可简写)。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 12 月 1 日北京时间10: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 日北京时间10: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 12 月 1日北京时间10:3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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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市凤城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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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FC-2025-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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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5000012025111803070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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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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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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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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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蔬菜类及其他蛋类、豆类、腌制、烧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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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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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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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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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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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104001506116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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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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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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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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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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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168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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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冻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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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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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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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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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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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104001506115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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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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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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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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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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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167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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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鲜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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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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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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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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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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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104001506115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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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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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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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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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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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187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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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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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保证金保函方式
2.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保证金保函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凤城监狱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023-40881011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北城大道1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方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8983262951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居花园A区东门西希商管写字楼3F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重庆市凤城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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