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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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3.1是否要求独立法人: ?是/□否 ,具体要求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要求:/。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揽过一项国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供货业绩,合同供货内容必须包含道岔护轨、高锰钢辙叉、尖轨其中一类物资。注:①合同中须标明合同金额及货物明细;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本项目不认可联合体业绩;④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发票等予以佐证。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4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2-09 09:40:00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平台上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30,000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04,068.1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6-02-09 09:40: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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