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230FJ26EP0047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南风新能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东至戴塘路、南至S460省道、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梅花山路;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49392㎡,主要新建建筑物包括:电芯厂房,容量厂房,MP厂房,模组成品仓/报废仓,电芯成品仓/模组原材料仓,拆电池房,化学品仓,事故池,后工序原料仓,员工餐厅1,员工餐厅2,含油污废水处理站1、2,设施房,NMP罐区,NMP泵房,污水站,倒班宿舍1-4,活动中心,物流连廊,风雨连廊,220KV变电站,物流岗亭,门卫等。其中电芯厂房单体建筑面积195000㎡,最大单跨29m,最大高度为倒班宿舍51.5m;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配套管线迁改及管网改造、配套电力设施等;计划工期:50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不划分 。
3.合同估算价: 255045.72万元。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①或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若类似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的,则在该业绩中,本项目投标人须为牵头单位,并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
(4)工业建筑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仓储物流用房、厂房、仓库等。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业绩。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②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③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岗位,否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④工业建筑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仓储物流用房、厂房、仓库等。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1)资质。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6 年 01 月 28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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