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勘查设计负责人
质量标准
工期
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9057528.00
李冰
任超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矿渣综合整治实施周期8个月,其中:勘查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9099682.00
王怀
吕乐乐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矿渣综合整治实施周期8个月,其中:勘查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四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9108200.00
刘宏奎
李斌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矿渣综合整治实施周期8个月,其中:勘查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9068472.00
黄正将
来亚芳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矿渣综合整治实施周期8个月,其中:勘查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李冰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B202309021900706
|
任超
| 勘查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B202109021900472
| |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王怀
| 项目负责人
| 正高级工程师
| A202009011900172
|
吕乐乐
| 勘查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B202009021900668
| |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四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刘宏奎
| 项目负责人
| 正高级工程师
| A202109011900496
|
李斌
| 勘查设计负责人
| 正高级工程师
| A201909011900361
| |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黄正将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B201909021900456
|
来亚芳
| 勘查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B19180900028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
| 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
| 2023.7.11
| 2892.258250
|
嵩县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项目
| 嵩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嵩县自然资源局
| 2024.7.8
| 1089.222421
| |
河南省栾川县土壤污染源头治理项目(一期)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 2025.7.23
| 3655.866168
| |
河南省鹤壁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12.1
| 1624.5
| |
嵩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及项目后续技术服务项目
| 嵩县自然资源局
| 2022.11.21
| 248
| |
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栾川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 2022.10.17
| 128
| |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浙川县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仓房镇磨沟村毕家营组滑坡治理工程
|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 2024.12.17
| 705.504573
|
洛阳市偃师区山化镇黄土边坡崩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
| 2024.6.12
| 377.57
| |
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项目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2.11.7
| 费率3.29%
| |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四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小秦岭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2022.12.29
| 5380
|
陕州区清水河流域甘南沟与南窑沟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
| 2022.12.22
| 279.88
| |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等6个乡镇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EPC项目第二标段
|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9.26
| 4978.305317
|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
|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6.23
| 12089.977031
| |
内乡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岞曲及灌涨2个片区勘查设计
| 内乡县自然资源局
| 2022.3.17
| 19.8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及项目负责人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李冰
| 嵩县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项目
| 嵩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嵩县自然资源局
| 2024.7.8
| 1089.222421
|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王怀
| 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4.18
| 6903.120097
|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四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刘宏奎
| 小秦岭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2022.12.29
| 5380
|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黄正将
| 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等6个乡镇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EPC项目第二标段
|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9.26
| 4978.305317
|
1.4中标候选人勘查设计负责人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及勘查设计负责人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任超
| 河南省鹤壁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12.1
| 1624.5
|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吕乐乐
| 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垌头小红铝土矿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 河南金池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垌头分公司
| 2023.8.14
| 9.5
|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四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李斌
| 陕州区清水河流域甘南沟与南窑沟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
| 2022.12.22
| 279.88
|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来亚芳
|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
|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6.23
| 12089.977031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资质要求:
2.1勘查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查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人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2勘查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查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承诺书)。②勘查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
4
|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
| 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查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3E%E4%BF%A1%E7%94%A8%E6%9C%8D%E5%8A%A1----%3E%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8%B7%B3%E8%BD%AC%E8%87%B3%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zxgk.court.gov.cn/shixin/%EF%BC%89%EF%BC%88%E6%88%96%E7%9B%B4%E6%8E%A5%E6%89%93%E5%BC%80%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 http://***/%E2%80%9D%E7%82%B9%E5%87%BB%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89%E8%BE%93%E5%85%A5%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F%BC%88%E7%9C%81%E4%BB%BD%E9%BB%98%E8%AE%A4%E5%85%A8%E9%83%A8%EF%BC%89%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A%84%E7%BD%91%E9%A1%B5%E4%BF%A1%E6%81%AF%EF%BC%8C%E8%BE%93%E5%85%A5%E4%BA%BA%E5%91%98%E5%A7%93%E5%90%8D%E5%92%8C%E8%BA%AB%E4%BB%BD%E8%AF%81%E5%8F%B7%E7%A0%81%E6%9F%A5%E8%AF%A2%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5%8B%98%E6%9F%A5%E8%AE%BE%E8%AE%A1%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A%84%E7%BD%91%E9%A1%B5%E4%BF%A1%E6%81%AF%E3%80%82%E8%8B%A5%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F%BC%88%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9%E3%80%82%3C/p%3E%3Cp%3E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
6
| 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6.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
7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7.4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响应
|
2
|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响应
|
3
|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四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响应
|
4
|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响应
|
三、无效投标人情况及原因
无
四、报价修正
无
五、所有有效投标人评审情况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技术标评审结果
| 综合标评审结果
|
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9057528.00
| 通过
| 通过
|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9099682.00
| 通过
| 通过
|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四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9108200.00
| 通过
| 通过
|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9068472.00
| 通过
| 通过
|
六、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6日
七、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开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25年11月12日08时40分
2、开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评标室。
(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3)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朱永恒
电话:13949797111、0398-7872641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解放路五街坊九号
招标人: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清超
联系电话:13513887675、0398-7873357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解放路五街坊九号
代理机构:河南领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北段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0层2002室
联系人:冯敏
联系方式:13283807903、0371-61282798
邮箱:lingxiudailibu@163.com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