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征集物业服务供应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服务供应供应商征集。
1.2采购需求:某单位物业服务包括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和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1.3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1.4服务期限:3年。成交后先签订一年合同,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要成立3年(含)以上)。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 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
2.7 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河南省内不少于5个地市承接过类似物业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参与方式
3.1参与方式:现场递交材料。
3.2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材料送达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3 号中华大厦 19 层 1918 室,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3.4递交要求:材料集中受理,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需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要求内容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特别说明
4.1费用说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4.2诚信要求: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为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参与资格,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过程安排:
第一阶段:潜在供应商综合评估。采购人对提交资料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考评后,选出综合实力强的潜在供应商,进入第二阶段的采购环节。
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通过第一阶段评估的潜在供应商将以采购人拟定的采购方式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4.4本次公开的信息为本单位征集工作的初步安排,后续具体项目情况以采购人实际实施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