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5-CS0402;
项目名称:鸡西市第四中学电钢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8万元
采购范围:电钢琴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鸡西市恒山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需具备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优惠;
7、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查询其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所查询的本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查询结果,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
投标;
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9:00分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冠区休闲广场原二建二处办公楼 4楼;
方式:现场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购买招标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冠区休闲广场原二建二处办公楼 4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冠区休闲广场原二建二处办公楼 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第四中学
地 址:鸡西市恒山区鸡恒路24号
联系方式:0467-246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齐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鸡冠区休闲广场原二建二处办公楼 4楼
联系方式:18249488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