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三六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株洲物流仓库项目施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株洲物流仓库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宇
项目联系电话:138759731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三六处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尹揆辉 185733551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宇13875973184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征集条件
本征集项目株洲物流仓库项目施工已由 /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某处,建设资金来自全额国家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征集人为某单位某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株洲物流仓库项目施工进行征集。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物流仓库项目施工;
2.2项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2.3建设规模:在某单位某处现有场地内新建若干单层排架结构丙类仓库,总建筑规模不少于平方米,单体层高不超过20米,无地下建筑;配套建设安防系统、消防及给排水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暖通系统、电气系统、配套建设交易大厅、消防水池和泵房、变配电房、库区公厕、叉车充电间、信息中心、地磅房、直升机停机位等建构筑物和挡土墙、消防道路、地坪、围墙、护坡、排水沟、排洪沟、货场等基础设施,以及旧库房维修平方米等;
2.4投资估算:2亿元以上(以批复为准);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全额财政资金,100%;
2.6项目范围:包括株洲物流仓库项目施工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成立三年以上,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申请人自定)。
3.2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R提供:近 3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年的)无亏损。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如投标人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情况,需提供采取措施确保建设资金安全的承诺。
3.2.3信誉要求:(1)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用报告);(2)申请人近三年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二条(提供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mohurd.gov.cn/docmaap/网站查询截图)。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R提供:
(1)申请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米)的房屋建筑非住宅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米)的工业建筑或仓库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相应承包人(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或盖章认可)。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不负责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6 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参与征集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保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要求,申请人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2)拟承担涉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理、项目管理、施工、采购、审计、运维等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3)具备承担相关业务的行业资质和专业能力;(4)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5)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3.4 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5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
3.6 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同一企业系统的一家所属企业参与。
3.7 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已通过定向邀约方式推荐单位的集团系统所属企业的参与有关报名申请将不做受理(申请人如有疑问,请先咨询贵单位集团总部)。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请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委托代理人持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14现场获取征集文件。征集文件售价300元,未购买征集文的无参加征集资格(可线上获取征集文件,致电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咨询线上获取方式)。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9时30 分,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11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或申请人未按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征集人将拒收。
6.3申请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予以查验。
7.征集方法
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制相结合方式,满足资格要求单位低于11家,重新征集;满足资格要求11(含)家的全部入围,同时进行评分,采取详细审查打分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满足资格要求的12家(含)以上时采取详细审查打分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11名的入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接受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1-85146656。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某处;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孟宇、洪峰;
电话:13875973184
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