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高土出告字[2025]21号
受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楚雄高新区2025-20号 | 宗地总面积 | 34594㎡ | 出让年限 | 50年 | |||
宗地坐落 | 楚雄高新区桃园工业园区龙川江北侧、朱家水井南侧 |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1.0 | 建筑密度 | 大于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20%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竞买保证金 | 270万元 | |||||
起始单价 | 375元/㎡ | 起始总价 | 1297.275万元 | |||||
增价幅度 | 34.594万元/次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17时00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10时00分 | |||||
备 注 | 1、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5>27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2025年12月25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该项目类型适建其他机械和设备维修业,具体要求以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拟建工业项目类型意见》为准; 4、该宗地采用“标准地”出让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指标为:1.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25万元/亩;3、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5.92万元/亩;4.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不低于3.75万元/吨标煤;5.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不低于199.3万元/吨; 5、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出让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6、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
二、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