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化鲁华分布式光伏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623060110017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化鲁华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5]E130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福化鲁华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镇疏港大道南168号厂区内,利用厂内屋顶等可利用面积建设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直流侧为3.64626MWp,交流侧为4.570MWp。
光伏电站电能在开关站汇集后,最终以国家电网或指定的厂区电网批复的方式接入,本工程所发电能以自用为主,多余电能送至国家电网或指定的厂区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1与本工程相关的勘测(地上勘察和地下勘探)、设计(光伏电站直流侧、交流侧)、接入系统设计、消防系统、清洗系统、通讯系统、监控系统、土建工程、能源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对接、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等;
2.2.2 包含直流/交流电缆敷设、电缆排管敷设、土建工井、组件、支架、配电柜、变压器、配电箱、汇流箱、监控系统、户外预制舱等所有的设备基础;桥架、屋面安全防护栏设计和施工、清洗系统安装、屋面彩钢瓦换瓦、除锈、防水补漏修复等的设计、施工及调试等;
2.2.3 包含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必须的专业第三方鉴定、认证以及相关取样、报验手续;如果需要建筑加固,还应包含加固建筑的结构鉴定、加固工程(对不满足要求的构件、建筑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加固施工)和改造后对加固过的建筑和构件进行第三方专业鉴定的一切报验手续和付费。
2.2.4 包含项目现场(场地单位)的电能质量评估和谐波治理。投标人进场前,应及时评估项目建设前的电能质量状况,由于项目建设引起的电能质量和谐波治理,由中标人负责,直至满足当地电网公司的要求为止。投标前后,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其风险,相应的费用增加和施工变更,中标后均不予调价;相应的费用减少和施工变更,中标后费用做相应核减。
2.2.5 包含国家电网系统并网接入申请、报批、验收、并网及相关一切手续,直至获得并网容量。所有并网接入要求,以当地国家电网的批复方案为准,由此引起的相关的电气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的调整,以及与之适应的对并网接入点所在配电场站(配电房)内“与光伏并网相关的设备”的升级改造。如有设备和费用的增加和光伏配电设施的位置调整,由中标人负责,直至满足当地电网公司的要求为止。投标前后,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其风险,相应的费用增加和施工变更,中标后均不予调价;
2.2.6 包含由于在化工区施工所需的设计调整、施工调整、保费调整以及人员、设备和物资进出场的报备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由中标人负责,直至满足化工区场地单位的安规要求为止。投标前后,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其风险,相应的费用增加和施工变更,中标后均不予调价;
2.2.7 包含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临时用地、用水、用电、通讯、取样、拍照的一切申报手续和付费。包括屋顶光伏设施在当地政府机构的审批和报建。
2.2.8 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场地(空地)清理、遮挡植被清除或修剪、建设期未正式验收前的运维。包括光伏电站附属的安全爬梯、安全围栏、护坡加固、地面硬化、检修布道以及一切发电站的标准附属设施,竣工投产前的场地清理等。
2.2.9 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的整改;项目建成移交前、项目验收移交后的抄表、运维、质保等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2.2.10 包含施工现场协调,政府相关政策的应急处置,项目临时用地的申报和租赁,项目建成移交前的技术培训。
2.2.11 包含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
2.3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为185天,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暂定于2025年10月13日开工,2026年4月16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项目所指工期指的是完成项目建设的所用工期,投标人在进行施工过程应统筹考虑项目的工程进度和施工时间等可能影响工期的情况。本项目设计总体工期暂定在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28日期间完成,后续施工及调试并网暂定在2025年10月29日-2026年4月16日期间完成,若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不予追责。
2.4质量要求:本工程应符合最新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要求;满足有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按照EPC承包合同完成所有规定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达到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完成过的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3.5兆瓦的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工程总承包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5日09:30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5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福建能源石化大厦12层
电话:15260398856(商务)、18805009860(技术)
联系人:李先生(商务)、郭先生(技术)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2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28360898邮箱:632585357@qq.com
联系人:谢斗铖、叶立銮、陈超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地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碧海路北3号(海洋三所)
联系电话:0596-389200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水仙大街和龙江中路交汇处,碧湖生态公园北侧)四层
联系电话:0596-287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