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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郭坑镇区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NEW 变更公告

漳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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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坑镇区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郭坑镇区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25)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除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郭坑镇区市政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共改造雨水管道d300~d1000约2689米,共改造污水管道DN200~DN600约22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路面破除恢复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对郭坑镇区内郭坑大道、篁卿村入口段、南一号路、南二号路、南三号路、人民路、人民南路、人民支路、工农路、大众路、新街一路、新街二路及霞州石楼群支路等15条市政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共改造雨水管道d300~d1000约2689米,共改造污水管道DN200~DN600约2220米,本次改造的内容包含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路面破除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4171088元(含暂列金670000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管径0.8~1.5 米,单项工程合同额 1000~3000 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 ”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 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2820979.2元(含暂列金67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办理延续。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2 00:00:00至2025-11-13 23:59:59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8%≤K<12%(含8%,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11-14 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1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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