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XZZ-采-【G2026-091701】
二、项目名称:杨凌监狱罪犯伙房抽排烟系统及蒸汽管道维修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罪犯伙房抽排烟系统及蒸汽管道维修工程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宏盛骏业建设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16号嘉天国际A座11006室HY063号(集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813,000.00元 | 94.3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罪犯伙房抽排烟系统及蒸汽管道维修工程项目):
工程类(陕西宏盛骏业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罪犯伙房抽排烟系统及蒸汽管道维修项目 | 对陕西省杨凌监狱伙房抽排烟系统及蒸汽管道维修工程施工和伴随服务进行采购。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天内竣工并合格交付。 | 陈庭磊 | 二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陕261212145297 | 813,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大锋、李萍、原增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以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为准,按项目预算金额为计算基准,工程造价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优惠)。2.收取时间:成交人确定之日,代理机构就应当收取服务费。3.缴纳人及缴纳时间:采购人须在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两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全额缴纳工程造价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未按期足额缴纳的,代理机构有权暂缓后续工作,不利后果自行承担。4.非代理机构原因,费用收取不退。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罪犯伙房抽排烟系统及蒸汽管道维修工程项目 | 1.3 | 采购人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杨凌监狱
地址:陕西省杨凌监狱
联系方式:029-68005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路南段艺腾国际商务大厦十楼1015
联系方式:029-8151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六部-郭含玥、刘远征
电话:029-81510917
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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