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太平新城东环干道至昆明主城连接线一期工程路灯箱变工程三次比选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太平新城东环干道至昆明主城连接线一期工程路灯箱变工程(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筹措,招标人为云南展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由110kV太平变电站054断路器10kV新城鸿晟11回1号户外开关站01A开关出线T接搭火,线路长度约150米,供电容量:50kV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平新城东环干道至昆明主城连接线一期工程路灯箱变工程(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平新城东环干道至昆明主城连接线一期工程路灯箱变工程(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a和b: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b.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正常,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有效财务报表及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有效财务报表及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申请单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与招标人(代建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获取比选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将前述资料的扫描件及转款凭证发送至邮箱后(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获取比选文件。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太平新城东环干道至昆明主城连接线一期工程项目己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2021)3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招标人为云南展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代建人),项目资金来自财政筹措,现拟对太平新城东环干道至昆明主城连接线一期工程路灯箱变工程(三次)组织竞争性比选,欢迎潜在的申请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太平新城东环干道至昆明主城连接线一期工程路灯箱变工程(三次)。
2.2建设地点:安宁太平新城街道。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当地政府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政府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5项目规模:拟由110kV太平变电站054断路器10kV新城鸿晟I回1号户外开关站01A开关出线T接搭火,线路长度约150米,供电容量:50kVA。
2.6工程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太平新城东环干道至昆明主城连接线一期工程,因路灯照明供电需要,电源配置及供电线路架(敷)设方式,供电电源点1;拟由110kV太平变电站054断路器10kV新城鸿晟Ⅱ回1号户外开关站01A开关出线T接搭火,线路长度约150米,供电容量:50kVA。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a和b: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b.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正常,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有效财务报表及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有效财务报表及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申请单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申请人应自行作出承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查询,评审时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8与招标人(代建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将前述资料的扫描件及转款凭证发送至邮箱后(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获取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