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上海监测站购置UPS蓄电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奉贤区海兴路10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WJSHZ2025001
项目名称: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上海监测站购置UPS蓄电池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上海监测站拟更新UPS蓄电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上海监测站拟采购UPS蓄电池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范围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上海监测站UPS蓄电池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上海监测站
3、服务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兴路1088号
4、采购内容:UPS蓄电池(含配套的连接线、端子、护套以及连接至UPS主机的连接线等),共32节。
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是32节UPS蓄电池,及其配套的蓄电池间的连接线、端子、护套以及连接至UPS主机的连接线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池基本参数:12V40Ah,电压12V,容量为40Ah
(二)数量:32节
(三)其他要求:
1、蓄电池为全新,且质保期为三年。
2、供货时同步提供配套的UPS蓄电池间的全新的连接线、端子、护套以及连接至UPS主机的连接线等。
3、供应商到采购方所在地提供UPS蓄电池安装服务。
4、蓄电池配套的UPS主机是APC smart-UPS VT,需满足该UPS主机需求。
5、前述要求为最低要求,报价供应商须满足但不限于此。
三、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等要求
1. 交货地点
地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上海监测站,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兴路1088号。
2. 交货(及完成安装)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将UPS蓄电池送达指定地点,并实施安装服务。合同条款见询价文件附件3。
3. 验收日期及保质期起算日期
采购方在前述UPS蓄电池安装工作完成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当天为质保期的起算日期。
四、验收相关要求
1、采购方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现场清点、验收。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采购方的采购需求文件要求,包含品牌、生产厂家、型号等。供应商完成安装服务。
五、费用结算
1、蓄电池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供应商可向采购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全额发票。采购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若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约定。
2.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所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银行汇付(含电汇)。
注: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方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服务要求(以下须提供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1、供应商在本项目UPS蓄电池到货验收时需提供品牌型号、款式证明文件、交货产品的合格证。
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正品、全新、未使用过的,有检验合格证。整体包装在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前中途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拆封、改配等操作。供应商须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拒绝任何要求自提的物流或快递配送方式,供应商(可委托物流/快递)与采购方共同开箱验货。
3、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检修或更换一切非人为损坏的故障蓄电池。如蓄电池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
4、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要求、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等,合同有效期内采购方有权拒收或退还货物,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为满足项目要求的货物;或终止合同执行,要求供应商赔偿所造成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5、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方委托专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八、补充说明
下表厂家生产的UPS蓄电池及其型号可供参考。
声明:采购方提供的下列参考信息(性能、尺寸等)仅供参考。采购方无意确定某个品牌、型号。供应商在编写相应文件的时,应当以符合采购方UPS主机需求为准。
序号 | 品牌 | 生产厂家 | 型号 | 尺寸(mm) |
1 | 圣阳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SP12-40 | 181*176*167 |
2 | 理士 | 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 | DJM12-40S | 197*165*170 |
3 | NPP(耐普) | 广州耐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NPG12-40Ah | 197*165*164 |
4 | 双登 |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GFM-40 | 197*165*17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具有相应供货、服务资格和完成该采购项目能力。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兴路1088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在线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兴路10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兴路10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上海监测站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兴路108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21-5750385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1-5750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