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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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17,04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编号:A3302810380023248004001)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七页3.2.4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17.9850万元。”修改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万元。”相关内容在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中作相应改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9月3日09时00分】。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再生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8 月18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