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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大学平湖校区扩容提质(安置)工程

其他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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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嘉兴大学平湖校区扩容提质(安置)工程
项目代码:
2609-330482-04-01-731937
招标人:
名称:嘉兴大学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穹路899号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振华路1009号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人:韦恺荣
电话:0573-83643781
电话:0573-85155719
标段(包)名称:
嘉兴大学平湖校区扩容提质(安置)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10121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一、企业信用评价资信分值调整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6〕246号)第二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设置的‘信用评分’按该项分值满分计取”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企业信用评分统一按满分计取。原招标文件资信评审章节中涉及企业信用评价的2分,调整为:所有投标人该评审项均得2分。同时,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3点“信用评价信息以交易系统抓取的信用评价信息为准”、评标办法“三、推荐中标候选人”中“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前附表第7.2.6款定标要素中的“企业信誉”,均不再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审或排序依据。投标人总分并列时,依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二、幕墙专业负责人职称专业范围调整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中关于幕墙专业负责人的评审标准,现更正为:“3.幕墙专业负责人:具有幕墙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职称等级不达标或无对应专业职称,本项不得分。”三、用地红线及地形资料1. 本项目用地范围以本次上传的新版用地范围图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2. 本项目暂无地块内现状地形图及周边地形地貌测绘资料。投标人可采用近期航拍影像、道路中心线及场地控制标高作为替代资料编制总平面与竖向方案,由此产生的成果深度调整不构成投标文件的缺陷。3. 投标人依据自行踏勘或公开资料确定的河道水位、现状道路竖向高程、周边道路及绿地信息编制方案的,评标委员会不以上述数据的绝对准确性作为评分或否决投标的依据。4. 本项目招标阶段所提供的用地红线、规划设计条件等基础资料均为暂定条件,最终以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为准。因规划条件调整导致设计方案修改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不另行收取设计变更费用。四、投标文件封面文字说明投标文件封面系统生成的项目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系软件版本原因产生,招标文件制作阶段无法修改。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统一按本项目实际,填写为“(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招标项目”。五、地块经济指标及范围说明1. 地块划分:本项目为A地块与C地块共两个地块,非三个地块。其中A地块约264亩(含后期建设用地约64亩,可考虑放在地块东侧);C地块建设用地约200亩。A、C两个地块总用地约464亩,一体规划,C地块先行建设。各地块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2. 办学规模与指标统筹:(1)经济指标:项目含A、C两个地块,按《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 1912018)综合大学(2),7000生配建校舍,两地块总体指标统筹。(2)A 地块仅开展概念方案设计,以整体概念规划统筹为主。相关教学科研用房考虑服务嘉兴、服务平湖产业发展的学科布局。3. 规划设计条件:C地块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按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执行,具体为: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用地面积参考最新上传的红线图,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按发包人要求。A地块规划条件可参照C地块指标考虑,最终不作强制约束。4. A地块概念方案设计成果要求:A地块须提交以下成果:总平面图(1:1000)、总体经济技术指标表、功能分区与体量意向、分期实施示意图、与C地块衔接关系图。A地块不作单体平立面及剖面深度要求。六、设计规模及功能配置要求办学规模、校舍配置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 1912018)综合大学(2)标准。本项目办学规模按A、C两个地块7000生(含1000研究生)配建校舍指标;其中C地块102000平方米已明确的3个项目符合5000生(含600研究生)住宿生活,并须考虑餐饮食堂、标准体育场地功能,宿舍单间人数按4人间配置,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应统筹考虑报告厅、实验室等相关功能空间(可考虑在C地块预留2000生住宿用房,以满足A、C地块7000生总规模需求)。七、其他说明1. 除上述澄清、修改内容外,其余事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截止时间【不变,仍为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 本澄清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及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同步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及时查阅并下载相关附件。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未获取澄清内容的,责任自负。3. 投标人如对本澄清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方式提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企业信用评价资信分值调整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6〕246号)第二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设置的‘信用评分’按该项分值满分计取”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企业信用评分统一按满分计取。原招标文件资信评审章节中涉及企业信用评价的2分,调整为:所有投标人该评审项均得2分。同时,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3点“信用评价信息以交易系统抓取的信用评价信息为准”、评标办法“三、推荐中标候选人”中“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前附表第7.2.6款定标要素中的“企业信誉”,均不再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审或排序依据。投标人总分并列时,依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二、幕墙专业负责人职称专业范围调整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中关于幕墙专业负责人的评审标准,现更正为:“3.幕墙专业负责人:具有幕墙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职称等级不达标或无对应专业职称,本项不得分。”三、用地红线及地形资料1. 本项目用地范围以本次上传的新版用地范围图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2. 本项目暂无地块内现状地形图及周边地形地貌测绘资料。投标人可采用近期航拍影像、道路中心线及场地控制标高作为替代资料编制总平面与竖向方案,由此产生的成果深度调整不构成投标文件的缺陷。3. 投标人依据自行踏勘或公开资料确定的河道水位、现状道路竖向高程、周边道路及绿地信息编制方案的,评标委员会不以上述数据的绝对准确性作为评分或否决投标的依据。4. 本项目招标阶段所提供的用地红线、规划设计条件等基础资料均为暂定条件,最终以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为准。因规划条件调整导致设计方案修改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不另行收取设计变更费用。四、投标文件封面文字说明投标文件封面系统生成的项目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系软件版本原因产生,招标文件制作阶段无法修改。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统一按本项目实际,填写为“(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招标项目”。五、地块经济指标及范围说明1. 地块划分:本项目为A地块与C地块共两个地块,非三个地块。其中A地块约264亩(含后期建设用地约64亩,可考虑放在地块东侧);C地块建设用地约200亩。A、C两个地块总用地约464亩,一体规划,C地块先行建设。各地块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2. 办学规模与指标统筹:(1)经济指标:项目含A、C两个地块,按《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 1912018)综合大学(2),7000生配建校舍,两地块总体指标统筹。(2)A 地块仅开展概念方案设计,以整体概念规划统筹为主。相关教学科研用房考虑服务嘉兴、服务平湖产业发展的学科布局。3. 规划设计条件:C地块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按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执行,具体为: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用地面积参考最新上传的红线图,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按发包人要求。A地块规划条件可参照C地块指标考虑,最终不作强制约束。4. A地块概念方案设计成果要求:A地块须提交以下成果:总平面图(1:1000)、总体经济技术指标表、功能分区与体量意向、分期实施示意图、与C地块衔接关系图。A地块不作单体平立面及剖面深度要求。六、设计规模及功能配置要求办学规模、校舍配置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 1912018)综合大学(2)标准。本项目办学规模按A、C两个地块7000生(含1000研究生)配建校舍指标;其中C地块102000平方米已明确的3个项目符合5000生(含600研究生)住宿生活,并须考虑餐饮食堂、标准体育场地功能,宿舍单间人数按4人间配置,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应统筹考虑报告厅、实验室等相关功能空间(可考虑在C地块预留2000生住宿用房,以满足A、C地块7000生总规模需求)。七、其他说明1. 除上述澄清、修改内容外,其余事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截止时间【不变,仍为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 本澄清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及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同步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及时查阅并下载相关附件。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未获取澄清内容的,责任自负。3. 投标人如对本澄清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方式提出。
行政监督机构:
平湖市建设局
电话:
0573-85637257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10-28 23: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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