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餐厨清运车辆及环卫车辆更新项目(第二次)
更正文件1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按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叙永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餐厨清运车辆及环卫车辆更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叙永县龙凤镇。主要采购内容包括:采购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餐厨垃圾转运车(挂桶收集车3吨)、纯电动高压冲洗车、纯电动洗扫车、车可卸式垃圾车、环卫巡逻车、皮卡车、三轮收集车、生活垃圾压缩设备、雾化喷淋除臭设备、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道路污染清除车、2T纯电动洗扫车、4.5T纯电动洗扫车、环卫大件垃圾转运车、环卫巡查调度车、12吨吸污车。本项目共1个包。
更正为: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叙永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餐厨清运车辆及环卫车辆更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叙永县龙凤镇。主要采购内容包括:采购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餐厨垃圾转运车(挂桶收集车3吨)、纯电动高压冲洗车、纯电动洗扫车、车可卸式垃圾车、环卫巡逻车、皮卡车、三轮收集车、生活垃圾压缩设备、雾化喷淋除臭设备、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道路污染清除车、2T纯电动洗扫车、4.5T纯电动洗扫车、抽油机检修车、环卫巡查调度车、12吨吸污车。本项目共1个包。
2、原招标文件中:
(一)采购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控制价(万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
|
12辆
|
45.01
|
工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2
|
餐厨垃圾转运车(挂桶收集车3吨)
|
3辆
|
66.25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3
|
纯电动高压冲洗车
|
2辆
|
76.23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4
|
纯电动洗扫车
|
2辆
|
52.5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5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5辆
|
74.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6
|
环卫巡逻车
|
4辆
|
6.23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7
|
皮卡车
|
5辆
|
18.45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8
|
三轮收集车
|
69辆
|
3.25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9
|
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
|
18辆
|
2.52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0
|
道路污染清除车
|
1辆
|
167.57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1
|
2T纯电动洗扫车
|
1辆
|
19.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2
|
4.5T纯电动洗扫车
|
2辆
|
47.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3
|
环卫大件垃圾转运车
|
1辆
|
24.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4
|
环卫巡查调度车
|
1辆
|
22.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5
|
12吨吸污车
|
1辆
|
26.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更正为: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控制价(万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
|
12辆
|
45.01
|
工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2
|
餐厨垃圾转运车(挂桶收集车3吨)
|
3辆
|
66.25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3
|
纯电动高压冲洗车
|
2辆
|
76.23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4
|
纯电动洗扫车
|
2辆
|
52.5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5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5辆
|
74.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6
|
环卫巡逻车
|
4辆
|
6.23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7
|
皮卡车
|
5辆
|
18.45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8
|
三轮收集车
|
69辆
|
3.25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9
|
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
|
18辆
|
2.52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0
|
道路污染清除车
|
1辆
|
167.57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1
|
2T纯电动洗扫车
|
1辆
|
19.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2
|
4.5T纯电动洗扫车
|
2辆
|
47.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3
|
抽油机检修车
|
1辆
|
24.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4
|
环卫巡查调度车
|
1辆
|
22.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5
|
12吨吸污车
|
1辆
|
26.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3、原招标文件中:
(二)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控制价(万元)
|
单价汇总(万元)
|
1
|
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
(◆)
|
★1、排放标准:国Ⅵ;
2、发动机额定功率:≥120(kw);
3、最大总质量:≤13000(kg);
4、整备质量:≥7800(kg);
▲5、额定载质量:≥3300(kg);
6、整车尺寸长×宽×高:≥7700×2450×2950(mm);
▲7、前悬/后悬:≤1430/2470(mm);
▲8、接近角/离去角:≥15/14(°);
9、污水箱容积:≥100(L);
10、轴距:≥3680(mm);
11、垃圾箱容积:≥10.5(m³);
12、压缩方式:双向压缩。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辆
|
45.01
|
540.12
|
2
|
餐厨垃圾转运车(挂桶收集车3吨)
|
1、整备质量:≥5900(kg);
▲2、额定载质量:≥6000(kg);
3、外形尺寸(长×宽×高):≥5800×2300×2700(mm);
▲4、接近角/离去角: ≥18/16(°);
▲5、前悬/后悬:≤1285/1750(mm);
6、轴距:≥3308(mm);
7、最高车速:≥85(km/h);
8、最小离地间隙:≥190(mm);
9、最小转弯直径:≤16(m);
10、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60(kW);
11、电池种类:磷酸铁锂;
12、电池电量:≥140(kWh);
13、续驶里程(等速法):≥240(km);
14、垃圾箱有效容积:≥6.5(m³);
15、清水箱容积:≥360(L);
16、上料循环时间:≤24(S);
17、推挤排料时间:≤70(S);
18、需具有提桶(120L/240L)上料、自动排料、高压冲洗等功能,可实现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垃圾箱、垃圾桶的清理;
19、主要构件箱体、后门体、水箱等需采用304不锈钢制造;
20、采用CAN总线+专用控制器方式,电机转速全自动控制。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辆
|
66.25
|
198.75
|
3
|
纯电动高压冲洗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8800×2520×2790(mm);
2、最大总质量:≥18000(kg);
▲3、整备质量:≤8500(kg);
▲4、额定载质量:≥9000(kg);
5、轴距:≥4500(mm);
▲6、接近角/离去角:≥7/11(°);
▲7、前悬/后悬:≤1500/2550(mm)
8、动力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9、动力电池电量:≥169(KWh);
10、驱动电机功率:≥200(kw);
11、纯电动续驶里程:≥240(km);
12、罐体有效容积:≥9.2(m³);
13、前喷架作业宽度:≥3.5(m);
14、对冲作业宽度:≥24(m);
15、后洒水作业宽度:≥14(m);
16、后洒水炮射程:≥38(m);
▲17、要求三电系统安全:为了保证产品三电系统的安全性,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电池防护等级≥IP68,确保整车安全;要求电池具备24小时监控功能,避免电池故障引发的安全问题。为应对环卫作业恶劣工况,保障车辆的作业的稳定性,车辆需具备防泥沙抗凝露装置;
18、要求驾驶室操作使用显示屏,工作装置一键启动,各作业机构的启动与关停需程序自动控制,减轻操作人员负担。要求配备工作装置自动启停功能,车辆等红绿灯时,能够降低电机转速,停止喷水和洒水动作,防止路面积水;
19、为了保证产品行车安全,要求配置坡道辅助系统和牵引力控制系统。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辆
|
76.23
|
152.46
|
4
|
纯电动洗扫车
|
1、底盘:二类汽车底盘;
2、轴距:≥3000(mm);
▲3、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 ≥5500×1700×2350(mm);
4、总质量:≤4500(kg);
▲5、前悬/后悬:≤1090/1700(mm);
▲6、接近角/离去角:≥15/5(°);
7、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05(KW);
8、动力电池存储容量: ≥55(KWh);
9、等速续航里程: ≥300(km);
10、动力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11、洗扫作业宽度:≥2.2(m);
12、清水箱容积:≥2(m³);
13、垃圾箱总容积:≥1.5(m³);
▲14、为了保证产品三电系统的安全性,投标车型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电池防护等级达到≥IP68或以上,确保整车安全;
15、要求行驶作业安全,清扫系统具备避让和自动复位功能,保障车辆作业安全性;
16、采用中置扫盘、中置吸嘴、吸嘴内置高压水喷杆、中置高压侧喷杆结构,具备路面清扫、路面洗刷、高压清洗、深度保洁、垃圾收集、污水回收等多种作业功能;
17、要求驾驶室操作使用显示屏,工作装置一键启动,作业时选定作业模式后,各作业机构的启动与关停需程序自动控制。具备智能启停功能,车辆等红绿灯时,不进行任何设备操作,能够降低电机转速,停止喷水和洒水动作,防止路面积水,同时能够通过显示屏监控作业状态;
18、要求具备清水箱缺水、污水箱满、后门开启语音提示报警功能。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辆
|
52.50
|
105.00
|
5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排放标准:国Ⅵ;
▲2、整备质量:≥11900(kg),额定载质量:≥17950kg,发动机功率:≥255(kW),轴距:1900mm(±100mm)+2950mm(±400mm)+1450mm(±100mm);
3、外形尺寸(长×宽×高):≥8600×2530×3080(mm);
4、最高车速:≥85(km/h);
▲5、前悬/后悬:≤1500/1200(mm);
▲6、接近角/离去角:≥13/24(°);
7、最小离地间隙:≥245(mm);
8、最小转弯直径:≤24(m);
9、拉箱作业时间:≤60(S);
10、卸箱作业时间:≤60(S);
11、卸料循环作业时间:≤110(S);
12、自卸角度:≥47(°);
13、钩心高度:1570mm(±5mm);
14、额定提升能力:≥20(t);
15、上装液压系统压力:≥30(MPA)。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辆
|
74.00
|
370.00
|
6
|
环卫巡逻车
|
车辆系统;
1、额定乘员:≥8人;
2、外形尺寸:(长×宽×高)≥3800×1650×2050(mm);
3、最高速度:≤30(km/h)(可调);
4、充电输入电压:220(V);
5、轴距:2880(±10mm);
6、前、后轮距:1430/1480(±10mm);
7、最小离地间隙:150(mm);
8、最小转弯半径:≤4.5(m);
9、制动距离:≤4(m);
10、爬坡能力:≥15(%);
11、整备质量:≥850(kg);
12、最大续驶里程:≥100(km);
电器系统:
13、电池:72V大容量铅酸免维护电池组(6个12V/120AH免维护电池);
14、动力系统:72V可编程交流电机控制器,带内置式主电源回路接触器,过温、过流、短路、故障自动切断保护,带智能控制系统接口;5KW免维护无碳刷交流电机,带主动散热风机,过温自动保护,耐温>150摄氏度;
15、充电机:AC220/DC72V高效车载智能全封闭专用充电机,充电时间8-10小时(放电率为80%),欠压过压自动保护;
16、灯光及信号:LED 组合前灯、转向灯、组合后尾灯、制动灯、电喇叭、LED警灯带喊话器、高保真扬声器;
17、转向系统:+EPS电子方向助力;
18、前桥及悬挂:麦弗逊式独立悬挂(螺旋弹簧+筒式液压减震);
19、后桥及悬挂:高效电机直连式大速比齿轮减速整体式后桥、轿车式拖曳臂式螺旋弹簧后悬架,带横向稳定器,筒式液压减震器。
|
4辆
|
6.23
|
24.92
|
7
|
皮卡车
|
★1、排放标准:国Ⅵ;
2、外形尺寸(长×宽×高):≥5600×1850×1750(mm);
3、货箱尺寸(长×宽×高):≥1800×1550×450(mm);
4、额定载质量:≥495kg;
5、整备质量:≥1900kg;
6、总质量:≥2700kg;
7、发动机(柴油)功率:≥118kw;
8、排量:≥2250ml;
9、公告油耗:≤8(L/100km);
10、前悬/后悬:≤910/1380mm;
11、接近角/离去角:≥26/22(°);
12、驱动形式:前置四驱;
13、变速箱:8AT变速箱(或优于);
14、基础配置要求:安全气囊、ABS+EBD、倒车雷达;四轮碟刹;后视镜电动调节、主驾座椅调节、前排USB取电口、皮质座椅、多功能方向盘、货箱耐磨涂层、备胎。
|
5辆
|
18.45
|
92.25
|
8
|
三轮收集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3600×1630×2200(mm);
2、车厢尺寸(长×宽×高):≥2100×1450×1300(mm);
3、轮距:≥1000(mm);
4、轴距:≥ 2620(mm);
5、油箱:≥ 15L;
6、最大行驶速度:≤55(km/h);
7、最大爬坡度:≥ 15(%);
8、最小转弯半径:≤5(m);
9、最小制动距离:≤5(m)(空载 v=20km/h);
10、最小离地间隙:≥ 240(mm);
11、整备质量:≥ 860(kg);
12、额定载荷:≥1500(kg);
13、容积:≥ 4(m³);
14、车厢翻转角度 :≥ 85( °);
15、车厢上升时间:≤15(s);
16、车厢下降时间:≤10(s);
17、能耗:≤百公里3.5L。
|
69辆
|
3.25
|
224.25
|
9
|
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
|
1、电池:≥48V32AH铅酸电池,性能稳定,寿命长,工作电压稳定;
2、控制器:软启动、防溜坡功能、刹车断电功能;
3、车架、车身优质碳结构钢,汽车级电泳、高温烤漆防褪色,长久耐锈;
4、信号灯:组合仪表显示、远近大灯、前转向灯、后转向灯、刹车灯、喇叭;
5、整车尺寸(长×宽×高):≥2950×1000×1500(mm);
6、材质:镀锌板(醇酸工程专业油漆);
7、容积:≥550升;
8、发动机:四冲程OHV汽油机,电启动+手拉启动;
9、水泵:高压泵压力250Kg/cm²,流量18L/min,压力范围可调节;
10、卷管器:≥10米重型双臂自动收缩式卷管器;
11、过滤器:不锈钢水过滤器,位置明显,方便清理;
12、喷洗装置:高压枪冲洗、前置双冲、后置雾化可调节喷洒、4种喷头(0°、15º、25º、40º);
13、高压球阀:不锈钢高压球阀,防锈,耐高压(31.5mpa);
14、水路切换:不锈钢高压球阀切换。
|
18辆
|
2.52
|
45.36
|
10
|
道路污染清除车
|
★1、排放标准:国Ⅵ;
2、发动机额定功率:≥169(kw);
3、最大总质量:≥18000(kg);
4、整备质量:≤14800(kg);
▲5、额定载质量:≥3000(kg);
▲6、整车尺寸(长×宽×高):≥9150×2490×3055(mm);
▲7、前悬/后悬: ≤1455/2600(mm);
▲8、接近角/离去角:≥16/10(°);
9、轴距:≥5000(mm);
10、垃圾箱容积:≥7(m3);
11、清水箱容积:≥8(m3);
12、垃圾箱卸料角:≥50(°)。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辆
|
167.57
|
167.57
|
11
|
2T纯电动洗扫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 ≥4100×1300×1800(mm);
▲2、总质量:≤1950kg,整备质量:≥1270kg;
3、轴距: ≥2355mm,底盘要求:二类汽车底盘;
4、动力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5、电池电量:≥15kwh,充电方式:国标交/直流,最高行驶速度:≥70km/h;
6、续航行驶里程:≥135km,电压、驱动额定功率:≥300V、10kW;
7、水箱容积:≥650L,垃圾箱容积≥800L,最大洗扫宽度:≥1.5m;
8、上装:304不锈钢材质垃圾箱,箱体采用弧形设计,优质高强度钢板材质线条流畅,坚固耐用,大气美观;
9、行驶系统: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标配ABS;
10、驾驶室:四分屏,智能屏控,一键作业,操作简单;车辆右侧方:硅胶按钮开关,双重操作系统,使用更便捷;
11、清扫系统:扫盘、喷杆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中置扫盘+后置V型喷酒架+后置大吸口结构,作业模式至少包含:“全洗扫”、“全扫”2种作业模式;
12、边刷系统: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液压升降;
13、卸料方式:卸料角>45°,液压升降,驾驶室内、车尾可进行双控卸料,垃圾箱内具备白清洁冲洗功能;
14、清洗系统:装有前喷机构、后部卷管器配合手持喷枪,具备非机动车道、街道小广告、垃圾桶等清洗清除功能,同时具备多角度点冲、排冲、侧冲等作业功能。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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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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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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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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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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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T纯电动洗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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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形尺寸(长×宽×高):≥5600×1730×2360(mm);
▲2、总质量:≥4495kg、整备质量:≥3500kg;
3、轴距:≥2850mm;
4、底盘要求:二类汽车底盘;
5、动力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6、电池电量:≥55kwh;
7、最高行驶速度:≤90km/h;
8、续航行驶里程:≥370km;
9、水箱容积:≥2000L;
10、垃圾箱容积:≥3000L;
11、最大洗扫宽度:≥2200mm;
12、水泵额定功率:≥11kw;
13、水泵压力、流量:≥15MPa、≥70L/min;
14、上装:水箱、垃圾箱集成一体式车身,材料为304不锈钢,质量可靠,密封性好,耐腐蚀;
15、操控台:驾驶室:智能屏控,一键作业,操作简单;车辆右侧方:硅胶按钮开关,双重操作系统,使用更便捷,四分监控屏;
16、清扫系统:扫盘、喷杆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中置扫盘(两个扫盘可单独控制)+中置V型喷酒架+中置双吸口结构,作业模式至少包含:全洗扫左洗扫、右洗扫、 全扫、左扫、右扫6种作业模式;
17、边刷系统: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液压升降;
18、卸料方式:卸料角>45°,液压升降,驾驶室内、车尾可进行双控料;
19、清洗系统:高压水泵与460V/11kw直流电机配合手持喷枪,具备非机动车道与街道小广告清洗清除功能,同时具备多角度点冲作业功能,不用下车就可以冲洗垃圾桶等。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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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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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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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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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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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大件垃圾转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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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总质量:≤4495(Kg);
▲3、整备质量:≥3850(Kg);
4、外形尺寸(长×宽×高):≥5990×2030×2180(mm);
5、轴距 :≥2850(mm);
6、发动机功率:≥85(Kw);
7、前悬/后悬:≤1150/1730(mm)。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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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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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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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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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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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巡查调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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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动力形式:插电式混合动力;
3、CLTC纯电续航里程:≥100(km);
4、电池能量:≥18(kWh);
5、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
6、油箱容积:≥50(L);
7、车身尺寸(长×宽×高):≥4600×1800×1700(mm);
8、轴距:≥28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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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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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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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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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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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吨吸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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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发动机功率:≥110(kw);
★3、燃料种类:柴油;
4、外形尺寸(长×宽×高):≥6600×2000×3000(mm);
5、总质量: ≥11990(kg);
▲6、额定载质量: ≥ 5950(kg);
▲7、整备质量: ≤ 5850(kg);
▲8、前悬/后悬:≤1200/1970(mm);
▲9、接近角/离去角(: ≥17/14°);
10、最高车速:≥85(km/h);
11、后防护离地高度:≥450(mm);
12、罐体总容积: ≥7m³;
13、罐体有效容积:≥6.5m³;
14、罐体举升角度:≥40(°);
15、有效吸程:≥6(m);
16、抽吸时间:≤10(min)。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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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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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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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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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章采购清单中加“◆”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2)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不带“▲”的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如未满足将根据评分办法规定分别进行扣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标的的单价控制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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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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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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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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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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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控制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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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汇总(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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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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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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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发动机额定功率:≥120(kw);
3、最大总质量:≤13000(kg);
4、整备质量:≥7800(kg);
▲5、额定载质量:≥3300(kg);
6、整车尺寸长×宽×高:≥7700×2450×2950(mm);
▲7、前悬/后悬:≤1430/2470(mm);
▲8、接近角/离去角:≥15/14(°);
9、污水箱容积:≥100(L);
10、轴距:≥3680(mm);
11、垃圾箱容积:≥10.5(m³);
12、压缩方式:采用双向压缩技术,通过发动机功率输出控制电气系统实现垃圾自动装填压实,上料方式涵盖240L/660L塑桶、300L铁桶等。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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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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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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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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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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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转运车(挂桶收集车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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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备质量:≥5900(kg);
▲2、额定载质量:≥6000(kg);
3、外形尺寸(长×宽×高):≥5800×2300×2700(mm);
▲4、接近角/离去角: ≥18/16(°);
▲5、前悬/后悬:≤1285/1750(mm);
6、轴距:≥3308(mm);
7、最高车速:≥85(km/h);
8、最小离地间隙:≥190(mm);
9、最小转弯直径:≤16(m);
10、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60(kW);
11、电池种类:磷酸铁锂;
12、电池电量:≥140(kWh);
13、续驶里程(等速法):≥240(km);
14、垃圾箱有效容积:≥6.5(m³);
15、清水箱容积:≥360(L);
16、上料循环时间:≤24(S);
17、推挤排料时间:≤70(S);
18、需具有提桶(120L/240L)上料、自动排料、高压冲洗等功能,可实现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垃圾箱、垃圾桶的清理;
19、主要构件箱体、后门体、水箱等需采用304不锈钢制造;
20、采用CAN总线+专用控制器方式,电机转速全自动控制。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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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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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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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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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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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高压冲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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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形尺寸(长×宽×高):≥8800×2520×2790(mm);
2、最大总质量:≥18000(kg);
▲3、整备质量:≤8500(kg);
▲4、额定载质量:≥9000(kg);
5、轴距:≥4500(mm);
▲6、接近角/离去角:≥7/11(°);
▲7、前悬/后悬:≤1500/2550(mm)
8、燃料种类:纯电动;
9、动力电池电量:≥169(KWh);
10、驱动电机功率:≥200(kw);
11、纯电动续驶里程:≥240(km);
12、罐体有效容积:≥9.2(m³);
13、前喷架作业宽度:≥3.5(m);
14、对冲作业宽度:≥24(m);
15、后洒水作业宽度:≥14(m);
16、后洒水炮射程:≥38(m);
17、要求驾驶室操作使用显示屏,工作装置一键启动,各作业机构的启动与关停需程序自动控制,减轻操作人员负担。要求配备工作装置自动启停功能,车辆等红绿灯时,能够降低电机转速,停止喷水和洒水动作,防止路面积水。
18、为了保证产品行车安全,要求配置坡道辅助系统和牵引力控制系统。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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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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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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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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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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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洗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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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盘:二类汽车底盘;
2、燃料种类:纯电动;
3、轴距:≥3000(mm);
▲4、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 ≥5500×1700×2350(mm);
5、总质量:≤4500(kg);
▲6、前悬/后悬:≤1090/1700(mm);
▲7、接近角/离去角:≥15/5(°);
8、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05(KW);
9、动力电池存储容量: ≥55(KWh);
10、等速续航里程: ≥300(km);
11、动力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12、洗扫作业宽度:≥2.2(m);
13、清水箱容积:≥2(m³);
14、垃圾箱总容积:≥1.5(m³);
15、要求行驶作业安全,清扫系统具备避让和自动复位功能,保障车辆作业安全性;
16、采用中置扫盘、中置吸嘴、吸嘴内置高压水喷杆、中置高压侧喷杆结构,具备路面清扫、路面洗刷、高压清洗、深度保洁、垃圾收集、污水回收等多种作业功能;
17、要求驾驶室操作使用显示屏,工作装置一键启动,作业时选定作业模式后,各作业机构的启动与关停需程序自动控制。具备智能启停功能,车辆等红绿灯时,不进行任何设备操作,能够降低电机转速,停止喷水和洒水动作,防止路面积水,同时能够通过显示屏监控作业状态;
18、要求具备清水箱缺水、污水箱满、后门开启语音提示报警功能。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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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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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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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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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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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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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整备质量:≥11900(kg),额定载质量:≥17950kg,发动机功率:≥255(kW),轴距:1900mm(±100mm)+2950mm(±400mm)+1450mm(±100mm);
3、外形尺寸(长×宽×高):≥8600×2530×3080(mm);
4、最高车速:≥85(km/h);
▲5、前悬/后悬:≤1500/1200(mm);
▲6、接近角/离去角:≥13/24(°);
7、最小离地间隙:≥245(mm);
8、最小转弯直径:≤24(m);
9、拉箱作业时间:≤60(S);
10、卸箱作业时间:≤60(S);
11、卸料循环作业时间:≤110(S);
12、自卸角度:≥47(°);
13、钩心高度:1570mm(±5mm);
14、额定提升能力:≥20(t);
15、上装液压系统压力:≥30(MPA)。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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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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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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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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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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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巡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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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系统:
1、额定乘员:≥8人;
2、外形尺寸:(长×宽×高)≥3800×1650×2050(mm);
3、最高速度:≤30(km/h)(可调);
4、充电输入电压:220(V);
5、轴距:2880(±10mm);
6、前、后轮距:1430/1480(±10mm);
7、最小离地间隙:150(mm);
8、最小转弯半径:≤4.5(m);
9、制动距离:≤4(m);
10、爬坡能力:≥15(%);
11、整备质量:≥850(kg);
12、最大续驶里程:≥100(km);
电器系统:
13、电池:72V大容量铅酸免维护电池组(6个12V/120AH免维护电池);
14、动力系统:72V可编程交流电机控制器,带内置式主电源回路接触器,过温、过流、短路、故障自动切断保护,带智能控制系统接口;5KW免维护无碳刷交流电机,带主动散热风机,过温自动保护,耐温>150摄氏度;
15、充电机:AC220/DC72V高效车载智能全封闭专用充电机,充电时间8-10小时(放电率为80%),欠压过压自动保护;
16、灯光及信号:LED 组合前灯、转向灯、组合后尾灯、制动灯、电喇叭、LED警灯带喊话器、高保真扬声器;
17、转向系统:+EPS电子方向助力;
18、前桥及悬挂:麦弗逊式独立悬挂(螺旋弹簧+筒式液压减震);
19、后桥及悬挂:高效电机直连式大速比齿轮减速整体式后桥、轿车式拖曳臂式螺旋弹簧后悬架,带横向稳定器,筒式液压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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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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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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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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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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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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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外形尺寸(长×宽×高):≥5600×1850×1750(mm);
3、货箱尺寸(长×宽×高):≥1800×1550×450(mm);
4、额定载质量:≥495kg;
5、整备质量:≥1900kg;
6、总质量:≥2700kg;
7、发动机(柴油)功率:≥118kw;
8、排量:≥2250ml;
9、公告油耗:≤8(L/100km);
10、前悬/后悬:≤910/1380mm;
11、接近角/离去角:≥26/22(°);
12、驱动形式:前置四驱;
13、变速箱:8AT变速箱(或优于);
14、基础配置要求:安全气囊、ABS+EBD、倒车雷达;四轮碟刹;后视镜电动调节、主驾座椅调节、前排USB取电口、皮质座椅、多功能方向盘、货箱耐磨涂层、备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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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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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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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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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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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收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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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形尺寸(长×宽×高):≥3500x1500x1800(mm);
2、轮距:≥1000(mm);
3、轴距:≥ 2620(mm);
4、油箱:≥15L;
5、最大行驶速度:≤55(km/h);
6、最大爬坡度:≥ 15(%);
7、最小转弯半径:≤5(m);
8、最小制动距离:≤5(m)(空载 v=20km/h);
9、最小离地间隙:≥ 240(mm);
10、整备质量:≥ 600(kg);
11、额定质量:≥500(kg);
12、容积:≥ 3.5(m³);
13、车厢翻转角度 :≥ 85( ° );
14、车厢上升时间:≤15(s);
15、车厢下降时间:≤10(s);
16、能耗:≤百公里3.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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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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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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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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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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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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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池:≥48V32AH铅酸电池,性能稳定,寿命长,工作电压稳定;
2、控制器:软启动、防溜坡功能、刹车断电功能;
3、车架、车身优质碳结构钢,汽车级电泳、高温烤漆防褪色,长久耐锈;
4、信号灯:组合仪表显示、远近大灯、前转向灯、后转向灯、刹车灯、喇叭;
5、整车尺寸(长×宽×高):≥2950×1000×1500(mm);
6、材质:镀锌板(醇酸工程专业油漆);
7、容积:≥550升;
8、发动机:四冲程OHV汽油机,电启动+手拉启动;
9、水泵:高压泵压力250Kg/cm²,流量18L/min,压力范围可调节;
10、卷管器:≥10米重型双臂自动收缩式卷管器;
11、过滤器:不锈钢水过滤器,位置明显,方便清理;
12、喷洗装置:高压枪冲洗、前置双冲、后置雾化可调节喷洒、4种喷头(0°、15º、25º、40º);
13、高压球阀:不锈钢高压球阀,防锈,耐高压(31.5mpa);
14、水路切换:不锈钢高压球阀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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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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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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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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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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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污染清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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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发动机额定功率:≥169(kw);
3、最大总质量:≥18000(kg);
4、整备质量:≤14800(kg);
▲5、额定载质量:≥3000(kg);
▲6、整车尺寸(长×宽×高):≥9150×2490×3055(mm);
▲7、前悬/后悬: ≤1455/2600(mm);
▲8、接近角/离去角:≥16/10(°);
9、轴距:≥5000(mm);
10、垃圾箱容积:≥7(m3);
11、清水箱容积:≥8(m3);
12、垃圾箱卸料角:≥50(°)。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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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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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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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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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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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纯电动洗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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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形尺寸(长×宽×高): ≥4100×1300×1800(mm);
▲2、总质量:≤1950kg,整备质量:≥1270kg;
3、轴距: ≥2355mm,底盘要求:二类汽车底盘;
4、动力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5、电池电量:≥15kwh,充电方式:国标交/直流,最高行驶速度:≥70km/h;
6、续航行驶里程:≥135km,电压、驱动额定功率:≥300V、10kW;
7、水箱容积:≥650L,垃圾箱容积≥800L,最大洗扫宽度:≥1.5m;
8、上装:304不锈钢材质垃圾箱,箱体采用弧形设计,优质高强度钢板材质线条流畅,坚固耐用,大气美观;
9、行驶系统: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标配ABS;
10、驾驶室:四分屏,智能屏控,一键作业,操作简单;车辆右侧方:硅胶按钮开关,双重操作系统,使用更便捷;
11、清扫系统:扫盘、喷杆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中置扫盘+后置V型喷酒架+后置大吸口结构,作业模式至少包含:“全洗扫”、“全扫”2种作业模式;
12、边刷系统: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液压升降;
13、卸料方式:卸料角>45°,液压升降,驾驶室内、车尾可进行双控卸料,垃圾箱内具备白清洁冲洗功能;
14、清洗系统:装有前喷机构、后部卷管器配合手持喷枪,具备非机动车道、街道小广告、垃圾桶等清洗清除功能,同时具备多角度点冲、排冲、侧冲等作业功能。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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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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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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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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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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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T纯电动洗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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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形尺寸(长×宽×高):≥5600×1730×2360(mm);
▲2、总质量:≥4495kg、整备质量:≥3500kg;
3、轴距:≥2850mm;
4、底盘要求:二类汽车底盘;
5、动力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6、电池电量:≥55kwh;
7、最高行驶速度:≤90km/h;
8、续航行驶里程:≥370km;
9、水箱容积:≥2000L;
10、垃圾箱容积:≥3000L;
11、最大洗扫宽度:≥2200mm;
12、水泵额定功率:≥11kw;
13、水泵压力、流量:≥15MPa、≥70L/min;
14、上装:水箱、垃圾箱集成一体式车身,材料为304不锈钢,质量可靠,密封性好,耐腐蚀;
15、操控台:驾驶室:智能屏控,一键作业,操作简单;车辆右侧方:硅胶按钮开关,双重操作系统,使用更便捷,四分监控屏;
16、清扫系统:扫盘、喷杆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中置扫盘(两个扫盘可单独控制)+中置V型喷酒架+中置双吸口结构,作业模式至少包含:全洗扫左洗扫、右洗扫、 全扫、左扫、右扫6种作业模式;
17、边刷系统: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液压升降;
18、卸料方式:卸料角>45°,液压升降,驾驶室内、车尾可进行双控料;
19、清洗系统:高压水泵与460V/11kw直流电机配合手持喷枪,具备非机动车道与街道小广告清洗清除功能,同时具备多角度点冲作业功能,不用下车就可以冲洗垃圾桶等。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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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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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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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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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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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油机检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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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总质量:≤4495(Kg);
▲3、整备质量:≥3850(Kg);
4、外形尺寸(长×宽×高):≥5990×2030×2180(mm);
5、轴距 :≥2850(mm);
6、发动机功率:≥85(Kw);
7、前悬/后悬:≤1150/1730(mm);
8、该车专用装置为检修作业臂架装置、液压传动系统、工作篮、气液连接口等主要用于抽油机等设备的检修作业。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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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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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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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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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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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巡查调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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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动力形式:插电式混合动力;
3、CLTC纯电续航里程:≥100(km);
4、电池能量:≥18(kWh);
5、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
6、油箱容积:≥50(L);
7、车身尺寸(长×宽×高):≥4600×1800×1700(mm);
8、轴距:≥28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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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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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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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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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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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吨吸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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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标准:国Ⅵ;
2、发动机功率:≥110(kw);
★3、燃料种类:柴油;
4、外形尺寸(长×宽×高):≥6600×2000×3000(mm);
5、总质量: ≥11990(kg);
▲6、额定载质量: ≥ 5950(kg);
▲7、整备质量: ≤ 5850(kg);
▲8、前悬/后悬:≤1200/1970(mm);
▲9、接近角/离去角(: ≥17/14°);
10、最高车速:≥85(km/h);
11、后防护离地高度:≥450(mm);
12、罐体总容积: ≥7m³;
13、罐体有效容积:≥6.5m³;
14、罐体举升角度:≥40(°);
15、有效吸程:≥6(m);
16、抽吸时间:≤10(min)。
注:带“▲”条款需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参数页或提供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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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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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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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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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章采购清单中加“◆”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2)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不带“▲”的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如未满足将根据评分办法规定分别进行扣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标的的单价控制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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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10:30(北京时间)”
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5、原招标文件中: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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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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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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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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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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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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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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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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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此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如涉及)。
3.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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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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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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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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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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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非“★”的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的得30分,非“★”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共计215条,其中:
1、带▲部分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30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7分,本项共计21分,扣完为止。
2、非带▲部分的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185项),响应得分规则如下:无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非带▲部分技术参数的数量÷非带▲部分技术参数的总数量)×9分。
注:
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以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以投标人自述响应为准。
2、项数以编号“1、”“2、”“3、”“4、”……计算。
3、技术参数应答表中响应的参数为真实数据,中标后经采购人核实发现有参数与实际不符的,取消中标资格。
4、技术参数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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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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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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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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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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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总体实施方案;②产品货源组织方案;③供货进度计划;④运输保障措施;⑤安装调试方案;⑥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及项目情况的(注: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得2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存在前后矛盾,仅复制项目需求内容而无针对项目需求提出的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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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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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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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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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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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应明确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及职责)、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培训计划、③售后维修维保服务(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案、配件更换及备品配件保障)、④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及项目情况的(注: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存在前后矛盾,仅复制项目需求内容而无针对项目需求提出的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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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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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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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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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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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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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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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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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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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此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如涉及)。
3.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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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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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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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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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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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非“★”的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没有负偏离的得30分,非“★”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共计214条,其中:
1、带▲部分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28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75分,本项共计21分,扣完为止。
2、非带▲部分的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186项),响应得分规则如下:无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非带▲部分技术参数的数量÷非带▲部分技术参数的总数量)×9分。
注:
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以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以投标人自述响应为准。
2、项数以编号“1、”“2、”“3、”“4、”……计算。
3、技术参数应答表中响应的参数为真实数据,中标后经采购人核实发现有参数与实际不符的,取消中标资格。
4、技术参数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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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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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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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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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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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总体实施方案;②产品货源组织方案;③供货进度计划;④运输保障措施;⑤安装调试方案;⑥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及项目情况的(注: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得2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存在前后矛盾,仅复制项目需求内容而无针对项目需求提出的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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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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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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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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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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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应明确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及职责)、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培训计划、③售后维修维保服务(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案、配件更换及备品配件保障)、④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及项目情况的(注: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存在前后矛盾,仅复制项目需求内容而无针对项目需求提出的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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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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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余内容均不变。
7、附修订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
招标人: 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这把代理机构: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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