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镇域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昌平区流村镇镇域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08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平区流村镇镇域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程,负责拆除和清理本项目地上物(包含但不限于院墙、硬化地面、房屋等)的堆物堆料、场地平整、垃圾渣土外运及资源化处置、维护拆除现场秩序、保证拆除工作安全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平区流村镇镇域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平区流村镇镇域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2.2.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
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2.2.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17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
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2.4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若投标人不具备资源化处置能力,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与拟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单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提供合作意向书,包含详细的双方权利义务条款,并在意向书中注明一旦中标本合同意向书自动转为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7.1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被授权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2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3若投标人不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应提供与拟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单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详细的双方权利义务条款)。
备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本人携带以上资料,以上资料必须送达指定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且一次交齐,任何后补的资料均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将被拒绝。
7.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4.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7.4.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7.4.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7.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