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遵大路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运营暨厨余、有害垃圾收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77 |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遵大路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运营暨厨余、有害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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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负责遵大路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及科普馆运营维护服务,郑港、新港、滨河、银河、龙王、明港、三官庙7个办事处约168个居民小区厨余、有害垃圾收运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5.4服务期限:一年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开始前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3.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准予行政许可;(承诺签订合同15日内办理完成);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 | |||||||||||
|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EF%BC%89%E3%80%82%3C/td%3E%3C/tr%3E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投标人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 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各投标单位注意:投标需到达新网址进行注册投标http://***:18082/%E6%8A%80%E6%9C%AF%E6%94%AF%E6%8C%81%E7%94%B5%E8%AF%9D0371-61318573%E3%80%82%3C/td%3E%3C/tr%3E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 |||||||||||
| 联系人:汪长勇 | |||||||||||
| 联系方式:0371-8619925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 |||||||||||
| 联系人:张园园、高得乾、张婷婷 | |||||||||||
|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1803717492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园园、高得乾、张婷婷 | |||||||||||
|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18037174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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