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5WG016 | 东莞市大岭山镇鸡翅岭村 | 35224.2 | 公路用地(T21高等级公路用地) | 40 | R≤0.3 | M≤20% | 6039 | 100 |
(一)该地块按现状出让;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自行决定地上建筑物的保留使用或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208万元。
(三)规划建设要求:1.按规字第2025-15-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6 年 11 月 24 日前开工,在 2028 年 11 月24 日前竣工。
(四)该宗地内已建成的建筑物共2栋,分别为加油站1260.75平方米(含加油站站房404.63平方米,加油棚856.12平方米),电房138.99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为1399.74平方米。经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委托评估,建筑物总价格为805万元,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总价6039万元)。
(五)该地块为莞番高速公路的附属服务区用地,后续竞得人需就其出入口建设相关事宜征求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意见,并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设运营(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监管)。
(六)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七)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但是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 (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上竞买资格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dggt/HomePage/list%EF%BC%89%E8%BF%9B%E8%A1%8C%E3%80%82%E6%9C%AC%E6%AC%A1%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7%9A%84%E5%85%B7%E4%BD%93%E8%A6%81%E6%B1%82%E5%8F%AF%E8%AF%A6%E8%A7%81%E3%80%8A%E5%BB%BA%E8%AE%BE%E7%94%A8%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7%AB%9E%E4%B9%B0%E9%A1%BB%E7%9F%A5%E3%80%8B%EF%BC%8C%E7%94%B3%E8%AF%B7%E4%BA%BA%E5%8F%AF%E5%9C%A8%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5%85%AC%E5%91%8A%E3%80%81%E9%A1%BB%E7%9F%A5%E5%8F%8A%E7%9B%B8%E5%85%B3%E4%BA%A4%E6%98%93%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6%8C%89%E4%B8%8A%E8%BF%B0%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7%9A%84%E6%93%8D%E4%BD%9C%E7%A8%8B%E5%BA%8F%E5%9C%A8%E7%BD%91%E4%B8%8A%E5%8F%82%E4%B8%8E%E7%AB%9E%E4%B9%B0%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6%9C%AC%E6%AC%A1%E5%9B%BD%E6%9C%89%E5%9C%9F%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7%BD%91%E4%B8%8A%E5%85%AC%E5%BC%80%E5%87%BA%E8%AE%A9%E7%94%B3%E8%AF%B7%E6%8A%A5%E5%90%8D%E5%8F%8A%E4%BA%A4%E7%BA%B3%E4%BF%9D%E8%AF%81%E9%87%91%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BA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7:00 ,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 9:00 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 30 日,分1期支付,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5WG01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1号控股大厦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23306546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85605932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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