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编号:CR24(2025)-WNFD-WZCG-04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渭南泰安达临渭区管路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渭南泰安达临渭区管路20万千瓦风电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胶粘剂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渭南泰安达临渭区管路20万千瓦风电项目部。项目合同工期:12个月;合同金额12992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32台规格型号为WD220-H180-6.25MW的混塔(包括预制混塔、钢塔塔架、组合式转接段、内附件、张拉系统等)。
2.2谈判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2.3谈判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3.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4.资格审查方法及谈判方法
4.1本次谈判报价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2谈判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活动的单位,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报价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详细操作方式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操作指南,后同)。
5.2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至18日。潜在谈判报价人须在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参加报名及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用(具体操作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谈判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清单》,售后不退。
6.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此次谈判谈判报价人需制作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递交谈判报价文件。
6.2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10时00分。
6.3谈判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谈判报价人须登录该平台,在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谈判报价文件的上传。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谈判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6.4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谈判报价成交人的谈判报价单位应无偿提供纸质版谈判报价文件,纸质版谈判报价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谈判
7.1谈判时间:2025年07月23日10时00分。
7.2谈判地点:线上谈判
7.3谈判方式:此次谈判报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报价谈判报价人需制作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递交谈判报价文件,另第一轮谈判需要在网上递交报价表,逾期未报二轮报价视为放弃二轮报价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公开发布。
9.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桥建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明15579186086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渭南泰安达临渭区管路20万千瓦风电项目部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周陵新兴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杨勤团18720920163
2025年07月14日
附表1
1.谈判物资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HYSZ01 | 环氧树脂胶粘剂 | PJ10/JCN-FD | 吨 | 150 | 200 | 5000 | 风电叶片用常温型 |
2 | 环氧树脂胶粘剂 | PJ10/JCN-FD | 吨 | 100 | 风电叶片用低温型 |
2.谈判报价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商须具备招标标的物年产10000吨的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须提供谈判报价人近两年(2023、2024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谈判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报价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须提供谈判报价人近两年谈判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报价的处罚期内、谈判报价人在谈判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7 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