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812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J座14/18楼 | 165,000.00元 | 97.2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06030400 |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工作 | 成都市 | 起草阶段包括资料采集整理、起草条例文本、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成都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意见。审查审议阶段包括根据成都市司法局审查、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成都市人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条例直至四川省人大批准公布条例,印制条例文本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条例止 |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包括调研、起草、审查审议三个阶段工作。调研阶段包括实地调研成都市级部门、区(市)县、非遗传承人,赴广州市、武汉市、南京市、宁波市等城市学习调研(调研其中两个城市)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帆(采购人代表)、柯晴珂、韩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1.5%,100万(不含)-500万(不含)部分×0.8%;计算后再下浮30%收取,计算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计取;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17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10025210200046079。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3号楼16、18、19楼
联系方式:张老师;028-6188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61375575转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伟、苏怀林、卢方昕苇、潘俊豪
电话:028-61375575转623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