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5255号】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建2025255号-1
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
840000
840000
是
84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服务范围分两块区域,一是鲁山城南新区:北起鲁平大道、永兴路,南至大沙河,东起新兴路,西至焦枝铁路,规划用地 12.06 平方公里;二是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南区:北起北环路,南至鲁平大道,西起振兴路,东至大浪河,规划用地约 5.70 平方公里,总服务面积约17.76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二期原设计处理规模为3.00万吨/天,本次提标改造后保持原有规模 3.00 万吨/天。建设内容包括:卡鲁塞尔氧化沟曝气由表曝改造为底曝;新建一座反硝化深床滤池和一座纤维转盘滤池,代替原不锈钢过滤器;新建一座鼓风机房;配套完善厂区道路绿化、管网、配电、围墙等工程;配置工程相关电气仪表等设备。
5.2招标范围:需要根据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要求,提供勘察、设计等服务;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5.5服务地点:鲁山县境内;
5.6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5.7服务期: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单个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如是联合体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4)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或电子印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9 月 9 日 至 2025年 9 月 29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EF%BC%89%3C/p%3E%3Cp%3E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2%80%9C%E4%BE%9B%E5%BA%94%E5%95%86%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p%3E%3Cp%3E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9 月 30 日 9时00 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 30 日 9时00 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监督单位: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MB13186946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639977222
4、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长江联系电话: 13782439566
地 址:鲁山县老城大街38号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志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4号楼5单元4层32号
联系人:温婷婷
电话:1563753497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婷婷
电话:15637534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