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HY—2025—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坪乡黎明村农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P52062820250007CQ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 2025年 8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 2025年 8 月 6 日13 时30 分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黔财采〔2014〕15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的通知”执行。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9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文件执行。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六)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4.少数民族地区单位: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5.节能产品:根据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及黔财采〔2014〕15号等文件规定,落实环保、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或政策加分。 | 4.节能产品:根据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规定,落实环保、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 〔2025〕6号)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部分进行修改。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澄清文件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坪乡人民政府
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坪乡
联系方式:1808565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桦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滨江花园C区4栋六单元402
联系方式:15508562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1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书煜、时红娟
电话:15508562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