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燃气并网工程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燃气并网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第一生活区从我校现有的专家公寓调压站预留点接入,向北穿过南生活区1、2号楼之间到达食堂和商服中心之间,继续向北穿过马路至外事餐厅厨房; 2、第三生活区从F座与东侧围墙内的预留点接入,穿过小广场及草坪至芳林园东侧墙外。 3、第四生活区和附属艺术学校共用一个气源点,自美的瀚悦府园区预留点接入,进入我校园区后沿围墙内草坪向东穿越明德路至第四生活区食堂,向西至附属艺术学校食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756,902.32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经专家论证,技术参数无倾向性,同时根据同时由于天然气是易燃易爆气体,所有设施、设备都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安全规定。从设计、施工到开栓用气,都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来完成,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是沈阳市唯一经营企业。符合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项第“7”条内容: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项目由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承担沈阳师范大学第1、3生活燃气并网工程;其共同控股的沈阳沈西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第生活区4及附属艺术学校燃气并网项目。 以上情况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符合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项第“7”条内容: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专家组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新华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7-11 至2025-07-18(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璐,史百玲,刘浩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赵一雄
联系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电话:024—8659297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洋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
联系电话:024-2270746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