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染坊路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6046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2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临水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与凤形路交叉路口玫瑰园9#楼6单元6001室;上杭县临城镇紫金路帝豪大厦16楼 | |
投标报价:60068430.76元 | |
工期:5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范中纬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闽135201520151496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会昌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园周边道路工程(EPC)项目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会昌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园周边道路工程(EPC)项目 2、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华路(灵智路-光明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奖项:1、会昌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园周边道路工程(EPC)项目获2025年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 2、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华路(灵智路-光明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获2024年度泉州市建设工程“刺桐杯”优质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翊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唐山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万福路东侧光彩大市场B区8幢1005号;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华岩北路20号 | |
投标报价:60067417.73元 | |
工期:5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郑小永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冀113200620080152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七里河南岸(滨江路-守敬路)路网连接工程施工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七里河南岸(滨江路-守敬路)路网连接工程施工 2、2022年银河路(城建界-102国道)维护提升工程施工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奖项:1、2022年银河路(城建界-102国道)维护提升工程施工获2023年度河北省优秀市政公用建设工程 2、唐山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纬六路(经二路-经十四路)获2021年省优市政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景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升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双河北路苏堤春晓2幢1001号;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塘漾路1515号1幢 | |
投标报价:60072772.33元 | |
工期:5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廖茂椿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浙133200620070125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2021年度仁皇山分区道路排水管道修复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2021年度仁皇山分区道路排水管道修复工程 2、“时尚谷”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创业大道改造工程)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奖项:1、湖东分区中塘路及南塘路北段工程获2021年度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 2、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2021年度仁皇山分区道路排水管道修复工程获2024年度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2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黄工(招标人)、刘伟(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189677(招标人)、0563-488898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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