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TH2025﹣10﹣132
二、项目名称: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曲江法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曲江法庭)):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西安曲江曲建地产有限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21层2101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1,321,577.10元 | 1,321,577.1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曲江法庭)):
服务类(西安曲江曲建地产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曲江法庭) | 符合采购人及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人及采购 要求 | 自签订合同起6个 月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 标准 | 1,321,577.1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祥君、郭红霞、王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具体收费金额以采购结果公示为准。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代理费缴存账户: 开户收款单位: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自贸区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10066700001164 。 注: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整按陆仟元整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法庭业务用房租赁服务(曲江法庭) | 1.757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156]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69号
联系方式:85431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B座14层1406-6室
联系方式:029-81882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婷
电话:029-818852499
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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